? 下午第二節我在別的班上課,剛上課三分鐘,體育老師的電話來了,說我們班有三個男生沒有到操場上上體育課,據說是被別的老師(姑且稱之為王老師吧)叫走了。我對體育老師說,你安排學生去王老師那里去找,就說是我說的。
? 五分鐘后,王老師給我發了個短信,說那三個學生在她那里。一方面我在講課,另外一方面我心里不滿,我也不想回復,待第三節放學以后,我給她回了一條信息,說我知道了。當時,我給體育老師回了條短信說,他們確定在王老師那里,先不用管他們了。
? 第二節下課,我安排別的班的學生去找我們班那三個沒有上體育課的學生,到我上課的班級來找我。因為我必須要教訓他們一頓!結果只找到兩個,那個不知道去哪里了。
? 這兩個學生都不是調皮搗蛋的類型,經過詢問得知,第一節王老師的課后,他們三個主動找王老師說說自己最近學習的狀態,王老師感覺他們的狀態不好,就想著規勸一下他們,誰知道課間十分鐘不夠用,就把他們領到了自己的辦公室。
? 對于這個事情我是不滿意的,甚至是很生氣的。于是,第三節課后的自習課時,已經下班的我并沒有回去,而是選擇進教室教育一下學生們。
? 我說:“今天這個事情我很不愿意,為什呢?因為有些人做事的時候不考慮別人的感受,不按常規出牌!”
? 我繼續說到:“你們王老師是出于好心才把這三個人叫走的,這是她負責任的表現,但是她有沒有不對的地方呢?我給大家舉個例子,學習是學生的天職,學習肯定是個好事,但是你能在深夜十二點的宿舍,在大家都熟睡的時候大聲讀書嗎?”說到這里,學生們想必已經明白:一件事情正確與否,不能只看這事該不該做,還要看有沒有做的條件,還要看能不能做。比如,你們王老師這件事,她是不是應該給你們體育老師打個招呼?畢竟那是人家的課堂!給人家說一下,是對人家應有的尊重。而這三位同學呢?你們是不是應該派個代表提前去向體育老師說明情況?可是,你們沒有,你們沒有考慮到體育老師的感受!
? 這個時候那三個學生已經的頭壓的很低,但是我還要說。我問到,你們回顧一下我們相處這七個月,我作為班主任和歷史老師,我有沒有因為誰的歷史作業沒有完成而剝奪你們學習別的課的權利?我有時候讓個別同學站在教室外面的走廊里,那也是因為你們沒有遵規守紀,我是以班主任的身份在教育你們,我沒有濫用過我的權利吧?說到這里,大部分學生都在點頭。
? 為了讓學生們加深印象,我講到前段時間發生在我們市區的一起車禍。一位騎電動車的中年婦女,由于錯誤的走在超速車道和公交車發生剮蹭,最終導致坐在電動車前面的六歲的女孩慘死在公交車的車輪之下!當時,小女孩的心臟都被擠出了體內,那場景簡直慘不忍睹!那位婦女還對著警察大聲指責是由于公交車超速才會發生車禍,但是,即使她把全部的責任都推到公交車身上又有什么意義?她的孩子能夠起死回生嗎?
? 這位婦女是可憐的,她眼睜睜的看著自己的孩子慘死卻無能為力,但同時她也是可恨的,她為什么不按規矩行駛?
? 人是社會性的動物,在平時的生活中我們難免要和別人產生交集,有時候即使我們是好心,即使是迫不得已,我們也應該考慮別人的感受,也應該按規矩出牌!你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