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去啊,為什么不?”
她聽了我的回答很吃驚,說原以為我會阻攔她一下呢,沒想到還推波助瀾了。
我說:”你說你愛他,你用什么來證明你愛他呢?讓你搶一下你都不敢,請問你是真愛嗎?“
她又問:“ 那如果對方已婚呢?我要搶嗎?”
這個問題還有點刁鉆,但是難不到我。我說:“搶,不過要注意方法。”
你愛上一個人,愛的驚天動地、愛的死去活來,你說你可以為他上刀山下火海,你說“山無棱天地合乃敢與君絕”。可使君有婦,所以你就退縮了嗎?你的勇氣呢?不爭取就放手,難道你不遺憾嗎?
如果對方有男女朋友,你可以直接去搶,因為他們之間并沒有法律契約,你也不會被人蓋上“小三”的帽子。而且你要理直氣壯地搶,畢竟真愛難得,萬一除了這個男人,你再也無法愛上其他男人,你就這么放過了,是不是很可惜?
如果一個男人愛上了一個有男友的女人,他不顧一切地去搶,女人們會夸贊他,認為他是英雄,是個真男人。可如果一個女人愛上了一個有女友的男人,她要是去搶,人們會給她潑臟水,說她破壞別人的感情。為什么男人可以挖別人的墻腳,女人就不可以呢?人們是不是太雙標了?
如果對方已婚,你去搶,就要注意一下方式方法。已婚,有合同約束,有法律保護,你要搞清楚,怎樣搶,才不會觸碰到法律的底線。你要在保全自身安全的情況下, 采用迂回戰術,讓對方為你離婚,然后你們才可以光明正大地談情說愛。你不要覬覦別人的錢財,你要的是人,不是人家的錢。否則,你們會被人們的唾沫星子淹死。
有人一聽到連已婚的人都可以搶,肯定非常激動,又要舉起道德的大棒來敲打我。那是因為他們并不明白結婚的實質是什么。
結婚,相當于你跟對方簽了個合同,合同上規定你倆之間錢財如何分配、孩子如何撫養,說白了,這個合同關乎的是經濟利益。你們結婚,是締結了經濟共同體。至于感情, 請問從古至今,哪個人的結婚證可以控制他的感情呢?誰又能保證自己可以控制自己的感情呢?結婚證從來不是用來約束感情的,而是用來約束利益的好伐!
既然如此,結婚證和商業合同又有多大區別呢?
明明約束的是雙方的經濟利益,還把結婚說的那么純情那么高大上,不裝會死啊?
在商業上,合同約束的也是雙方的經濟利益,合同也可以隨時終止啊。終止了也沒關系,按照合同約定賠付違約金就是了。
咱們現在來換個說法,假如你愛的那個人,被一張約束了經濟利益的合同牽絆了,你為何不能去搶一下呢?你不是死了都要愛嗎?
如果他付不起違約金,你可以幫他付一下啊!
在職場上,有專門的獵頭,他們到處尋找人才,覺得合適了,就想辦法挖墻腳,把人挖到合適的公司。也有一些公司領導,當他急需人才的時候,他也會去挖別的公司的墻腳。只要你開出的條件足夠誘人,而且適合人才的發展,很容易就能把對方挖跑。這種挖墻腳的行為,在職場上是非常常見的,如果你是一個職場人士,可你從來沒有被挖過,要么你的東家很強大,別人覺得pk不過,主動放棄。要么就是你一點也不優秀,別人根本懶得挖你。能被優秀的人挖墻腳,是一種認可啊。
為什么到了情場上,挖墻腳就不被鼓勵了呢?
如果只是因為你有了對象、結了婚,就再也沒人來愛你,沒人敢挖你,那是一種悲哀啊,說明你這個人的魅力很一般般啊。一個有魅力的人,不管已婚還是未婚,都會受人喜歡的。大多數人婚后所謂的忠貞只不過是對他人沒有吸引力、沒人追而已。就像男的要找個聽話的女人結婚,女的要找個老實的男人結婚,這樣他們的對象因缺少魅力不會被人挖,省心。
如果來挖你的那個人,比你現在的對象更優秀,也對你更好,而且你也喜歡,你為什么不考慮一下呢?
如果我愛的人被挖跑了,那我就自認倒霉唄。反正你不挖別人的,別人也會來挖你的。還不如你也要學會主動出擊。
不要猶豫,該出手時就出手。只要鋤頭揮得好,沒有墻腳挖不倒。黑貓白貓,逮住老鼠就是好貓。
如果最終沒挖到,說明真的不屬于你,告別過去,開始新生活吧。
如果挖到了那個人,你要給ta幸福,你們要幸福,這樣才不枉費你的一片苦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