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三分鐘熱度的人
關于喜歡,我倒是覺得,誰能讓我熱情不減,那就應該是了。
我身邊很多朋友都有喜歡的人,自然,18歲,本就是懵懂少年,極易心動的時候。我們自由,擁有青春,確實可以去喜歡。可是這種喜歡往往沒有什么好結果。這話雖然難聽,可是卻是身邊許多人包括我自己的親身體會。
但我還是想說,青春嘛,還是要轟轟烈烈的喜歡一次才好。因為只有自己經歷過那種真真切切的歡喜與憂愁,才能夠懂得喜歡的真正含義吧。
我呢,應該算是早戀隊伍的一員,我很確定,我喜歡那個小我一歲,笑起來壞壞的男孩。最初我們在一起了,我甚至覺得,我們可以一直走下去,克服所有的阻撓。所以我把這件事告訴了不允許我高中時期談戀愛的媽媽,也許你們想問,我為什么要告訴她?大概就是因為內份喜歡太過于熱烈,熱烈到我想告訴所有人我喜歡他。經過我與我媽媽長達2個小時的交談,才以我可以談戀愛,但學習優先的條件達成了協議。
把這件事告訴我媽媽已經耗盡了我所有的勇氣,我當然不敢再讓我爸爸知道,可是事與愿違,我爸爸還是知道了。我爸爸告訴了我的班主任,希望他能幫我解決這個問題。我們兩個瀕臨分手,可是,我倆的感情好像比想象中堅強,不但沒有分手,反而更加堅定我們可以走到最后。
但是,怎么可能。
我有朋友說你看起來像他姐姐,也有朋友問你要養一個比你小一歲的兒子嗎?哈哈哈哈哈哈,不得不說,確實有點像。他有點幼稚,像小孩子,在學校經常惹事,害我擔心,害我因為他哭。可是,當時我就是喜歡他,覺得這些事情沒什么大不了的,他總會長大。
好景不長,我和我爸爸吵了三次架,最后一次,我爸爸說“你要是不分手,就退學吧。”
怎么可以……
最終還是我妥協,我們分手了。
我的故事沒什么意思,可是我想說,就算我們沒有什么好的結果,可是我依舊不后悔喜歡那個小我一歲,笑起來壞壞的男孩。再來一次,我也依舊會是這個選擇。
關于喜歡,就是沒有理智,就是想告訴所有人,想告訴全世界,就是即便再來一次,也依舊不后悔。
有人說,轟轟烈烈的喜歡只是喜歡,而細水長流的喜歡才能叫做愛。我不這么認為。比起日久生情,我更喜歡一見鐘情。日久生情,你喜歡的也許是ta做的事情說的話,是你感覺ta適合做你的身邊人,你才會喜歡,這種喜歡經過了考量審視判斷。可一見鐘情不是,第一眼就喜歡你,喜歡你帶給ta的感覺,喜歡你周遭的空氣,沒有考量審視和判斷。見你,便認定是你。多浪漫。
我們擁有青春,還是要喜歡一場,不管是一見鐘情還是日久生情。因為只有在你最青澀懵懂沒有步入社會時的喜歡,才是最干凈,不摻雜他心的。我們不用考慮金錢利益,不用考慮背景,不用考慮有沒有車和房。唯一需要考慮的,就是是不是互相喜歡。
無論你喜歡的是大你幾歲的哥哥,還是長不大的弟弟,又或是一樣年齡的人,我覺得都無所謂,只要他足夠寵你,讓你像一個小朋友或者小公主一樣無憂無慮,自在快活就好。你對他可以撒嬌,可以小孩子脾氣,他能夠讓你體會到自己是被愛著的,這就足夠了。你可以裝著滿腔孤勇走近他,而他正在風雪中等你。你的喜歡不會白費,最終能得到他的回應與喜歡,是最讓人開心的事。
我是女孩子,所以自然會從女孩子的角度看問題。只要你能夠讓我感覺到足夠的溫暖與愛意,能讓我感覺到你足夠喜歡我。那我一定會收起那副膽小如鼠的假皮囊,大膽的勇敢的帶著我的喜歡撲到你懷里。女孩子不是膽小,只是害怕自己帶著喜歡奔向你最后卻沒有歸宿。她們要的不多,一杯你倒的清水,一片你切好面包,一句你說的我喜歡你,非常喜歡你。她容易開心,只需要抓一個娃娃,或者看一場電影。
“大概只有遇到真正喜歡的人,才能治好我的三分鐘熱度和沒有耐心喜新厭舊的壞毛病吧”
關于喜歡,誰能讓你熱情不減,那便是了
第一次寫隨筆,關于喜歡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