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條:通過私有構造器強化不可實例化的能力
1. 簡介
有的時候,我們需要編寫一些只含有靜態方法的類,這樣的類的實例化是沒有任何意義的。所以我們需要把這些類的構造器設置為私有的。
2. 使用方式
僅僅將構造器修飾為私有是不夠的,我們還需要在構造器中拋出異常才能達到真正不可實例化的效果,代碼如下:
public class MyObject{
private MyObject(){
throw new AssertionError("MyObject cant not have instance");
}
}
3. 缺點
這種做法也有自己的缺點,那就是不能再被繼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