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小男孩幾乎認為自己是世界上最不幸的孩子,因為患脊髓灰質炎而留下了瘸腿和參差不齊且突出的牙齒。他自卑而敏感。
在一個平常的春天,小男孩的父親拿了一些樹苗,叫他的孩子們在房前每人栽一棵。并承諾誰栽的樹苗長得最好,就給誰買一件最喜歡的禮物。小男孩也想得到父親的禮物。但自卑感讓他萌生出一種陰冷的想法:希望自己栽的那棵樹早點死去。因此澆過一兩次水后,就再也沒去搭理它。
幾天后,小男孩再去看他種的那棵樹時,驚奇地發現它不僅沒有枯萎,而且還長出了幾片新葉子,與兄妹們種的樹相比,顯得更嫩綠、更有生氣。父親兌現了他的諾言,為小男孩買了一件他最喜歡的禮物,并對他說,從他栽的樹來看,他長大后一定能成為一名出色的植物學家。
從那以后,小男孩慢慢變得樂觀向上起來。 一天晚上,小男孩躺在床上睡不著,跑到院子里去看自己栽種的那棵樹,卻看見父親用勺子在向那棵樹下潑灑著什么。頓時,他明白了,原來父親一直在偷偷地為自己栽種的那顆小樹施肥!他返回房間,任憑淚水肆意地奔流……
幾十年過去了,那瘸腿的小男孩雖然沒有成為一名植物學家,但他卻成為了美國總統,他的名字叫富蘭克林·羅斯福。
愛是生命中最好的養料,哪怕只是一勺清水,也能使生命之樹茁壯成長。也許那樹是那樣的平凡、不起眼;也許那樹是如此的瘦小,甚至還有些枯萎,但只要有這養料的澆灌,它就能長得枝繁葉茂,甚至長成參天大樹。
對于孩子,父母的愛就是他生命中最好的養料。父母給孩子真正的愛,孩子就會在愛的陽光下健康成長。
1
愛的沼澤地
有一則這樣的事件令人震驚:
成都市有一對父母,他們對自己的獨子視若掌上明珠,有求必應,事事代辦。但兒子深知自己在家里的身價和地位,根本不把父母放在眼里,沾染了許多壞習慣、壞毛病:抽煙、酗酒、打架、曠課。父親實在看不下去了,想管教,母親卻阻攔說:“樹大自然直。我們就這么一個獨苗,你別管!”
母親的袒護、縱容,使兒子更加肆無忌憚。一次,因為兒子曠課,媽媽說了他兩句,這下可惹惱了那已經被慣得不像樣的兒子。正在床上睡覺的兒子,翻身下床,指著媽媽的鼻子臭罵一頓。這還不解氣,又瘋狂地砸壞了家里的收音機和其他的家具,弄的家里一塌糊涂。
母親在兒子身上花了那么大的心血,付出了那么大的代價,做出了那么大的犧牲,實指望兒子長大成才。現在看來,她的一切美好愿望都化為泡影,她萬念俱灰,不由得淚如雨下。第二天,便絕望地服毒身亡。
母親自殺后,鄰居找到正在外面玩耍的孩子,還怕他聽了母親自殺了會難過,謊稱他母親病了,要他回去看看。孰料,她那兒子惡狠狠地說:“她病了?死了才好呢!我不回家!”他父親又找他,說:“你母親生你的氣,喝毒藥自殺了。你可闖了大禍呀!”兒子聽了,不僅不著急,反而把眼一瞪,聲嘶力竭地吼道:“你啰嗦個啥?想死,你也去死,把你們一塊埋了算了!”
這個從生下來就被父母供奉著的“小皇帝”,竟是這樣的絕情,對生他養他的父母竟是這樣的殘忍,連畜生都不如,實在令人發指。
父母愛自己的孩子,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這種愛應該是有理智、有節制的。如果失去了理智,沒有節制,是父母之愛任意泛濫,超過了有益的限度,這就變成了溺愛。其結果是,既害了孩子,也害了自己。
因此,父母必須警惕“愛的殺手”。
2
愛的誤區
溺愛不是真愛
孩子是家庭生活樂趣的主要來源,在父母的一生中舉足輕重。父母將孩子視為掌上明珠,百般呵護。但有些父母愛之過頭,過分的滿足孩子的任何要求,這就變成了對孩子的溺愛。
溺愛的表現形式主要有下面幾方面。
讓孩子享受特殊待遇:孩子在家庭中地位高人一等,處處特殊照顧,好吃的、好用的歸他一人享用;家人可以不過生日,可他的生日卻大操大辦;還有,玩具、衣服等應有盡有。這樣在無形中使孩子形成了一種思維定勢:那就是以自我為中心!孩子認為大人這么做是理所應當的,他應該享有“優先權”和“獨占權”,久而久之,孩子就變成了“小皇帝”。這樣孩子容易養成優越感,習慣于高人一等,沒有同情心,不會關心他人。例如,有的大學生加入工作單位不久就干不下去了,原因竟然是沒有得到同事、領導的優待而無法適應。
輕易滿足孩子物質要求:孩子要什么就給買什么,總是習慣用物質來表達或彌補對孩子的愛。這樣會使孩子養成不珍惜物品,講究物質享受和不體貼他人的壞性格,毫無忍耐和吃苦精神。例如一位出生在一個富裕的家庭里的女生,父母非常寵愛她,把她想要的東西都買給她,以致于在她心中產生了這樣一種想法:反正爸爸有的是錢,夠我花上一輩子了,我干嘛要刻苦地學習,辛勤勞作呢?所以她不喜歡用腦子認真思考問題。導致了她在學校里鬧出“一只鴨子有四條腿”的笑話,惹得全班同學大笑。
容許孩子生活懶散:家長能容忍、允許孩子飲食起居無秩序,睡懶覺,不吃飯,看電視或上網到深夜等等。這樣長大的孩子缺乏上進心、好奇心,不能安靜專注,做事心猿意馬,有始無終。例如,有的大學生經常睡懶覺、缺課。飲食無規律、無節制,甚至授課時間還留連在網吧里,夜不歸宿。
為孩子包辦和替代一切:將子女視為“小皇帝”,寵愛有加,嬌慣無比,甘做保姆、奴隸。生活上包攬一切,孩子在家不做任何家務,即使是吃飯、穿衣這樣的事情也不需親自動手。甚至生活學習用品學生也長期由家長整理。其結果導致孩子缺乏愛心,喪失自信,形成依賴、懶散和懦弱的不良個性,有的連基本的生活能力都不具備。例如,一個十來歲的孩子,一次與同學在外面吃飯,吃到雞蛋時,他說這里的雞蛋不好吃,和家里的不一樣。問他怎么不一樣,他說是太硬了,家里的雞蛋是白皮的,很軟,拿著就能吃。原來,他父母一直把雞蛋剝了給他吃。
過分袒護孩子:孩子在外面犯了一些錯誤,父母總是百般袒護,為他開脫。在家里,家長一方管教孩子,另一方出面阻止、干涉。這樣不僅使孩子不能正確認識自己的錯誤,還容易造成家庭的不和睦。例如,有一個農村家庭,夫妻生第二胎得了個兒子,心花怒放。夫妻倆對兒子嬌寵有加、百依百順。兒子上小學后,該去上早自習而不去,賴在被窩里不起床。該吃飯時依然不起床,跟奶奶要方便面,奶奶要求嚴格,意識到若依從孫子,對孩子生理、心理都無好處,于是斷然拒絕。然而,其母氣憤說道:“起來,媽有錢,去給你買一箱子!”后來,上了小學的兒子,由于長期依賴方便面,個子矮小。同時不好好學習,還時常逃學,自以為是,頂撞老師。
放任縱容不是真愛
一些父母由于工作比較忙,而且內心也希望給孩子一個自由生活的空間,因此對孩子自己的事情一般讓孩子獨立做主,從不過分干涉。他們認為應該讓孩子 “順其自然”的生長,于是對孩子的一切不聞不問,孩子可以隨心所欲、無所顧忌。父母不關心孩子,不和孩子做溝通。更有甚者,孩子在家胡作非為,在外稱王稱霸,父母也不制止、不管教,認為孩子大了自然就好了。久而久之,孩子就會變得散漫成性、缺乏自制力、意志薄弱。嚴重的還可能惹出事端。
有一個林某,出身于一個富裕的家庭,父母離異。他和母親生活,家境非常殷實。林母從小對林某就十分溺愛,在物質上盡其所能滿足林某的需要,而對其管教卻十分松懈,“只要你不學壞,怎么樣都好”。這就是林母對其林某的要求,漸漸地林某感覺在學校沒意思,用他的話說,就好像是“關禁閉”,初一只上了一周后,他便選擇了輟學。“混社會闖江湖”,讓他結識了一幫狐朋狗友,成天游手好閑,惹是生非。后來,他參加一次群毆時,他和兄弟將對方一人致殘,對方家人揚言報復。不得已,他和幾個參加打架的朋友跑到廣州避風頭。母親給他的銀行卡上匯入了四萬元錢,讓他衣食無憂。在廣州的日子,他在一家娛樂場所里第一次吸食了海洛因,從此便一步步走向毒品的深淵。
管教苛刻不是真愛
對現在很多家庭來說,“望子成龍”“望女成鳳”是再自然不過的期望。父母因對孩子寄予了很高的希望,唯恐愿望落空。對孩子采取了嚴厲、苛刻的管教方法。表現為忽略孩子本身的條件和特點,對孩子的學習、生活提出了過多的、過高的要求,一旦要求達不到就斥責、羞辱。有些家長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 把打罵作為教育孩子的慣常手段。調查顯示,有 12%~18% 的父母在教育孩子時,常常使用“打一頓”的方法。相信“打一頓”管用的,農村高于城市,爸爸高于媽媽。這種無情的“棒殺式”的厲愛會給對孩子的生理和心理帶來極大的傷害和打擊,嚴重挫傷孩子的自信心,給他們留下難以磨滅的心理陰影。嚴重的會造成孩子人格畸形。
許多年前,銀川曾出了一起爆炸搶槍案,致使4名警察死亡。該案主犯楊某從小受到的就是父親極端嚴厲的管教。他的父親說:為了把他教育成一個聽話的孩子,有次我一邊洗腳一邊跟他說話,他頂了一下,我就把臉盆連同洗腳水一起扣在他的頭上。我覺得游泳太危險,禁止他又不聽,我就在他往水邊走時偷偷跟在后面,然后撲到跟前把他按在水里使勁淹他......在這樣的管教下,楊某成了一個沒有人性的惡魔,在他身上可以說匯集了人類所有的惡疾,并最終犯下了饒恕的錯誤。如此悲劇實在值得所有家長反思。
有條件的愛不是真愛
有些父母在愛孩子的時候是帶有明顯的條件的。比如,孩子成績好,父母就對孩子好得不得了,要什么都滿足他;要是成績不好,就給臉色孩子看;或者,孩子在同事面前給自己爭了光,就心花怒放,對孩子充滿自豪;要是孩子的表現不如同事的孩子,就覺得自己的孩子什么都不如人,逼自己的孩子趕超同事的孩子等。
這樣做的結果是,孩子會覺得自己其實是一個不值得愛的人。父母即使有愛他的表現,孩子也會覺得父母只是愛他的一些行為,而不是愛他這個人本身。那他就會特別留意父母對他的態度、父母的臉色,生怕自己一下子沒做好,會令父母不高興。孩子長大后,就會特別在意周圍人如何看他,如何評價他,也特別在意事業、金錢、人際關系等方面的得失,因為他只有外在的評判標準,他的自我價值靠周圍人如何評價來決定,靠外物的得失來決定。沒有自己內在的價值標準,沒有心中那桿秤,沒有自信、不能確定真實的自己到底是一個什么樣的人。也因為外在的標準不受自己掌控,因而容易出現心理失衡。父母有條件的愛,是多種精神疾病和心理行為問題產生的原因之一。
3
父母不能放縱孩子的五件事
愛孩子,是父母的天性。這份愛中不僅要包含理智與寬存,更應松緊有度,要為兒女們在“可以”和“不可以”之間劃一條清楚的界限,使他們的行為有章可循,學會忍受一時的不舒服、煩心事,甚至忍受必要的痛苦,因此,對孩子如下的幾種行為,一定要及時制止,絕不能手軟,更不能把寬容演變成縱容。
1、得不到就動手:幾個孩子在玩耍,其中一個看中了同伴的東西,向對方要。同伴不給,于是,上前一把將對方推到,將東西搶到手。
問題處理辦法:對這種做法,父母一定要嚴肅批評,讓他知道,動手搶的做法是不對的,已經對同伴造成了傷害,必須親自道歉;同時,讓他明白,同伴如果不愿意把東西借給自己,他也應該學會接受這種不如意。
除了批評和講道理,一定的懲罰必不可少,并將與懲罰相反的待遇呈現在他眼前:呵護和安撫被咬的孩子。從而令孩子懂得,攻擊他人不但不可能得逞,也得不到任何好處,進而自覺摒棄攻擊性行為。
2、順手牽羊:孩子給你看一個漂亮的發卡,告訴你那是從同學家的地上撿的。
問題處理辦法:立即帶孩子歸還物品,讓他親自道歉:“對不起,我把你的東西拿回家,現在還給你,請原諒。”借助“物歸原主”的過程,讓孩子學會勇于承認錯誤。
孩子小的時候沒有“物權”概念和所屬意識,自認為喜歡的、想要的就都是自己的。對此,父母千萬不要采取“下不為例”的態度。記住那句古話: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3、見了想要的東西就不愿走:在超市,你拒絕買阿貍玩具,女兒卻賴著不肯走,任你怎么解釋也不走,甚至哭鼻子。
問題處理辦法:對孩子表明你的態度:今天不買玩具,因為前不久剛剛買了類似的玩具。如果孩子聽不進父母的話,無理取鬧,不妨置之不理,繼續選擇其它物品,或者佯裝離開,任其賴在那里哭。妥協是不明智的,否則孩子的任性將變本加厲。等孩子冷靜之后,通過講道理或講故事等方式,使之明白,懂事的孩子招人喜歡,撒潑、哭鬧的結果是什么也得不到,而且令人討厭。
4、該睡不睡:晚上10點該睡覺了,孩子卻依然在玩耍。
問題處理辦法:指指墻上的掛鐘,示意孩子到就寢時間了,告訴他按時休息才能保證第二天去上學不遲到。沒有一個孩子會主動按時睡覺,他們永遠沒玩夠。如果父母允許孩子一而再、再而三地晚睡,規律的作息和良好的生活習慣就難以養成。所以,無論孩子找什么理由,父母都要想辦法拒絕。
5、用謊言掩蓋事實:孩子在家“大鬧天宮”,將花瓶摔得粉碎。當媽媽問起這事,他卻說的家里的貓干的。
問題處理辦法:鼓勵孩子說實話:“告訴媽媽,到底怎么回事?摔了花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敢承認。媽媽喜歡誠實、勇于對自己行為負責的孩子。”以此打消孩子的顧慮,鼓勵他說出真相,并在第一時間“擁抱”他、表揚他。
小孩子明知說謊不對,卻為了逃避懲罰而為之。如果你相信他的話,或者即便不信也不予追究,就等于助長了這一惡習,以致他在謊言的泥潭里越陷越深。
最后給大家分享一句馬卡連柯的名言,過分溺愛,雖然是一種偉大的情感,卻會使子女遭到毀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