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洛落堅持寫的第7篇讀后感了。
寫在前面:?看完這本書的感受是前部分幽默風趣,中間部分平淡狗血,后部分潸然淚下……
這本書是因為一位簡友的推薦,才留意了下開始看的,的確《云邊有個小賣部》這本書有寫親情、友情、愛情,三種情感描寫的都很充沛。
如果要有一句話概括這本書,我只能說是關于一個生活在云邊鎮的劉十三的故事。
看的過程中,你可能會覺得劉十三這樣平凡的人不就是自己嗎?想想自己,不就是和劉十三一樣活著嗎?
下面我將由以下幾個部分闡述我對這本的理解。
01
很多人不正是活成了劉十三么?
小時候的劉十三,很有意思、膽大、學習努力,他的夢想是考清華北大,這是他媽媽留給他的話。
“別貪玩,努力學習。長大了考清華北大,去大城市工作,找一個愛你的女孩子結婚,幸福生活。”
十三刻苦學習,也許是實現媽媽的期盼。如果他聽話,做到了,媽媽是不是就會回來看他呢……
他學習刻苦和自律到什么程度呢?上廁所都在預習初中課本,比如書中是這樣描述十三的:
“羅老師二十年青春,沒見過如此自律的生物,從此對該十歲的少年充滿敬畏,覺得這孩子的童年算是毀了。”
看小時的部分,對十三蠻佩服的,別人像普通的小孩一樣生活著,而他為了實現那些愿望而刻苦努力著,不浪費學習的時間。
按道理說,像十三這么刻苦,成績一般還不錯,可還是沒有考上重點高中,清華北大也只是躺在筆記本里的夢。
十三是很努力,但天資平庸,很多事情不是努力就能做到啊。
他上了一個普通的大學,也開啟了十三“狗血劇情”的人生。
上了大學,劉十三喜歡上了一個叫牡丹的女孩。可能在他的理解上,他們已經是戀人關系了,可在這段感情中,只有十三卑微的喜歡這個女孩。
其實和十三在一起的三年時間,牡丹已經在和另一位男人同居生活了……
牡丹與他分手之后,十三去找她的大學里發現,自己只不過是備胎,可氣的是,那時的十三仍然不肯放棄牡丹,還想等牡丹離開了那個男的,認為自己還有機會。
更狗血的是十三畢業之后,去的一家保險公司的侯經理是牡丹的男朋友,是那個曾一起打過架的小平頭,之后的工作上,侯經理也有公報私仇,針對十三。
十三在買保險方面也是一竅不通,三個月的試用期內一單都沒有,公司再給了他一個月……
畢業之后的十三,事業和愛情方面都處于低谷。在城里混得差,還是被外婆王鶯鶯拖回到鄉下的。
可能為了和侯經理慪氣,許下在一年時間若是沒有拿到一千零一單,他就離開公司,任由侯經理處置。
看到這里,替十三捏了一把汗,一單保險都賣不出去的他怎么拿到一千零一單呢?
告訴你們,十三做到了,歸功于兩個人,他的外婆王鶯鶯和兒時認識的女孩程霜。
讀著十三的平凡人生,也曾嘲笑過他,可我們很多人不正是活成十三的樣子么?
十三的事業和愛情受挫了,可十三是幸運的,有一直支持他的朋友和很愛他的外婆啊。
02
外婆在,十三就有家啊
劉十三的外婆王鶯鶯,可不是一個“平凡”的老太太,書中對外婆這個人物描寫極其形象。
外婆王鶯鶯和小時的十三相處就像朋友一樣,十三一直呼外婆的名字——王鶯鶯,我最喜歡看這祖孫兩的部分,很是有趣。
王鶯鶯喝酒,兩杯是打不住的。昨晚她起碼喝了二十杯,醉醺醺地呵斥他:“失戀有什么了不起的,再找一個不就行了!”
劉十三說:“但我還沒忘記她。”
外婆同情地抱住他的頭,溫柔地說:“人家拋棄你很正常啊,你丑。你忘不掉人家很正常啊,她美。哭吧哭吧外婆疼你,外婆倒霉。”
十三是外婆一個人拉扯大的,外婆在云邊鎮開了一個小賣部。
十三有一個很愛他的外婆,王鶯鶯。外婆對十三是不善言辭的關心與愛,她不求十三能賺多少錢,出人頭地,哪怕是混得再差,外婆最心疼她,大不了,回家繼承產業——小賣部,替王鶯鶯看店。
劉十三在外的一段時間,王鶯鶯很是想他,騎著拖拉機去城市找十三,當時的王鶯鶯已有七十歲。外婆看著十三醉醺醺哭著說胡話,很是心疼,就把十三拖回云邊鎮了。
我很難想象一個年紀這么大的人怎么將七八十斤的行李,一百三的十三,搬上拖拉機的?
外婆是開著一天一夜的拖拉機,將醉著的十三帶回了云邊鎮。其實那時的王鶯鶯已經知道自己活不了多久了,在僅剩最多半年的時間里,外婆對十三非常想念,看到十三的慘樣,才決心將他帶回老家。
老婆在臨終前給十三錄了一段話,將老李頭轉給她名義下的鐘表鋪賣了,給云邊鎮小學的學生買了八百多份保險。
"還有啊,老李的鐘表鋪,我賣了。錢匯過去,老李不肯收。他說,給云邊鎮小學的學生買保險,住在小鎮二十多年,人走了,留點印子吧,為鎮上小孩做點事情。我不會搞你那些單子,存折在床頭柜,如果你有空,去幫老李填一填。兔崽子,別亂花,不然揍死你。"
她不善表達自己的情感,刀子嘴豆腐心,但外婆對十三的愛和關心不減,就算是即將走向生命的終點,她想也是自己的外孫——十三,要好好的。
看到外婆的去世,戳到了我的淚點,十三最親的人就這樣離去了,再也沒有和十三頂嘴的王鶯鶯了,再也吃不到外婆做的菜了,沒有外婆在,家還在么……
03
你是我生命中的一縷光
兒時的十三結識了“打劫”的程霜。從此兩人就結了一段緣。
我很喜歡書中這段話:
“那么熱的夏天,少年的后背被女孩的悲傷燙出一個洞,一直貫穿到心臟,無數個季節的風穿越這條通道,有一只螢火蟲在風里飛舞,忽明忽暗。”
這是兒時的十三騎車載著微醺的小女孩程霜的描寫。
其實程霜很小的時候被診斷重病,可能活不了多久了,去云邊鎮是程霜第一次離開家,去舒服的環境感受下,或許能對病情有好轉。
那時的程霜對十三說:
“你人不錯,如果我能活下來,就做你女朋友。”
這句話可能只有程霜一直放在心上,當真了。
大概過了十年,程霜奇跡般的還活著,她想去十三的城市與他相見,那時的十三剛失戀。
長大之后的兩個人一開始沒有認出對方,只是陰差陽錯的進了警察局,才知道了對方,程霜還是一如既往的豪爽大氣,是個性格很好的女孩。
了解到十三失戀的情況,還和他一起去挽回,在一旁為十三打油打氣。
程霜與十三的第三次相見還是在云邊鎮,那時的十三已經被王鶯鶯帶回來了。
得知十三夸下一千零一保單的海口,程霜答應幫他,的確,在賣保險上,程霜為十三花了很多精力,也是她鼓勵十三振作。
那時的十三心里還是喜歡牡丹。
有一天,程霜問十三:
“做女朋友的話,我跟牡丹,你選誰?”
她問了三次,可都沒有聽到她想要的答案……
可程霜不是那種小氣人,你不喜歡我,我就不管你的死活的那種人。
其實程霜的病一直沒好,她這次回去的話,是要開刀做手術,可能再也見不到十三了。程霜對十三說的最后兩句話是:
”第一句,別來找我,如果我活著,肯定會來找你,不管你在哪里,我都會找到你。因為你呀,是我生命中那么亮那么亮的一縷光。
第二句,如果下次再相見,我們就結婚吧。約好了?”
可這次約定沒有機會兌現了……
程霜臨死前畫的一幅畫《一縷光》下方寫了幾行字:
“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滅以前,能夠照亮你一點,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我愛你,你要記得我。”
我不是很接受這樣的結局……為什么程霜還是死了,不會與十三第四次相見了,為什么是這樣缺憾的結局,雖然有催人淚下的效果,但為什么十三生命中的兩個人都離開了他……
程霜為十三做的太多了。
程霜出來的三次,第一次是與兒時的十三相遇,第二次是去十三的城市找他,第三次是回到云邊鎮,三次都是為了與劉十三相見。
這么勇敢善良堅強的女孩子,好不容易活到了二十歲長大了,為什么還是逃不過病魔……
她的生命如螢火蟲一樣,忽明忽暗,照亮了十三,也可能一下子永遠暗了(生命結束)。
外婆和程霜的離去,我認為是這本書的情感高潮,看到這兩處,不自覺的潸然淚下。
這本書不止描寫了十三的故事,還有云邊鎮其他人的動人故事……
以上,為個人所感,歡迎與我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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