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激勵與角色激勵是一體兩面的激勵方式。在企業管理中,目標激勵占據著非常重要的地位。無論是個人還是團隊,都需要目標激勵,正如韓國現代集團創始人鄭周永先生說的:“沒有目標作為信念的人是經不起風浪的,而由很多人所組成的企業更是如此。僅以謀生為目的而結成的團隊與企業都是沒有前途的。”但是,安徽人才招聘提醒在實施目標激勵的過程中,設置目標時一定要切合實際。
為了保證所設定的目標切實可行,在設定目標時,應該遵照以下幾個原則:
(1)目標要明確具體
在設定目標時,一定要具體明確,能由客觀條件進行判定目標實現與否。籠統的目標沒有任何意義,因為我們甚至難以衡量該目標是否實現。比如,我們設定的目標是“希望成為更好的人”,這就是一個極其籠統的目標,什么算是“成為更好的人”?根據什么樣的標準,我們才知道自己是否實現這一目標?但如果我們將這一目標變成具體明確的事件,比如“學會彈奏某一首鋼琴曲”“背400個單詞”等,這樣的目標就具有可操作性,也就能督促我們去實現。
在設定具體目標時還要注意,要為實現該目標設立一個時限,不能無止境地持續下去,這樣才能避免在實現目標的過程中被惰性征服。 此外,在設定具體明確的目標的同時,也應制訂一個具體的行動計劃,并在追逐目標的過程中,切實按照計劃付諸行動。最后,在設定目標時,應該制定一個具體的評價系統,根據特定的條件和規范對自己實現目標的情況進行中肯客觀的評價。
(2)將目標分為最終目標和階段性目標
根據不同的目標,實現目標的時限也不盡相同。有的目標所需時限或許只要短短幾天,但有的目標所需時限卻可能長達數年。對于短期目標,我們可以直接作為自我激勵的動力,但對于長期目標,則應該根據實際情況,細化為階段性目標,并根據這些階段性目標做出階段性的具體計劃,一步步完成,直至征服最終目標。最完美的目標應該是那種具有一定的挑戰性,但稍加努力就可能達到的。過于簡單的目標沒有意義,唾手可得起不到任何激勵作用。而過于困難的目標則可能帶來挫敗感,令人喪失信心。
(3)目標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靈活掌控
目標應該是靈活的,設定目標之初,由于缺少對實際情況的掌握,我們很容易會將目標定得過高或過低,而在付諸行動之后,如果發現目標設定存在不合理性,應該立即改正、變通,沒必要死守目標,吊死在一棵樹上。我們應該有這樣一種觀念:目標的設定是為了激勵我們成為更好的人,讓我們在成功的道路上越走越遠,目標是為激勵我們,成就我們而服務的。因此,當發現目標不合理或有所偏離時,不必驚慌失措,也不必死守到底,只要進行適當修正即可,反之,目標激勵法將不具備激勵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