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涵和唐晶:這才是我們分手的真正原因!

隨著《我的前半生》劇情的更新,賀涵和唐晶最終走到了分手階段,或許是為了逃避,或許是為了事業,唐晶最終選擇了外派香港,賀涵亦無意也無力挽回。

旁觀者中賀涵是愛唐晶的,唐晶也愛著賀涵,兩人在工作上都是超能戰士,物質上更是可觀,根本不必擔心婚后養家的問題。

既然這樣,那為何有愛情又有物質保障的賀涵和唐晶最終還是分道揚鑣了?

分手之夜,唐晶狠心擊碎了自己,也粉碎了賀涵,說出了心底的肺腑之言:

十年,因為你,我給自己畫地為牢。我為自己和你反復找借口,什么心照不宣、享受曖昧,什么工作太忙、同行競爭。

自己騙自己騙了那么久,終于還是騙不下去。其實原因只有一個,就是你還不夠愛我,或許你從來就沒有愛過我。所謂回頭是岸,應該就是如此。

在唐晶眼里,賀涵只是一個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為了利益六親不認的人,接近于冷血。

但是她忽略了一點,正是這個冷血的男人,教會了她成長,也成就了現在獨當一面、叱咤風云的她!她忽略了這個男人為她默默付出的犧牲與妥協。

正如賀涵對唐晶說的:“有來有往是好事,單方面付出叫什么?叫犧牲。一個人有多少東西是可以犧牲的?犧牲掉了就完了,就沒有了。”

然而唐晶對賀涵做出的犧牲,表露更多的是質疑與探究。

感情最經不起的就是猜疑和試探,男人總是沉默寡言的,即便做出了天大的犧牲,他也只會面無表情的云淡風輕,更不會做無謂的解釋。

所以賀涵也只是舉起酒杯,慘淡而無力地回一句:“你的十年,也是我的十年,來,敬十年,也敬你的那句回頭是岸。”

面對唐晶的離開,賀涵自知挽回無用,從唐晶在卡曼這個case上對自己的態度,從她拿到證據第一瞬間的反應和行動,都足以證明唐晶早已成為賀涵第二。

在她質疑賀涵的愛和冷血之時,她甚至都沒意識到自己也逐漸成為了這樣的人,她才是不夠勇敢不夠愛的那一個人。

而誰又能保證這不是賀涵拿來試探唐晶對自己的愛的籌碼呢?

所以薇薇安才敢趾高氣揚地嘚瑟:“十年了,你們兩個人沒走到一起,不是因為中間有了我,而是自身的問題。”

賀涵酒后也吐露真言,他清楚的明白,結婚是一件特別具體的事情,它不像談戀愛,只需要兩人相愛,也不像過家家的相親,有物質保障就可以。

婚姻是一個家形成的開始,既然是家,那就會有責任,有義務,也就會有妥協和犧牲。而作為女人的唐晶,倘若經歷結婚生子,必然會犧牲得更多。

這正是賀涵不想要看到的,他愛唐晶,更舍不得讓她在工作和家庭中做出取舍,他的愛只是希望她變得更完美更優秀,哪怕這樣的代價是她離開他!

換句話說,他可以看著其他任何人將這個他最愛的作品毀掉,但他絕不愿意也絕不想成為這個劊子手!

“我不忍心也不舍得讓唐晶犧牲,因為你們不知道,她一路走來有多努力,但我看到了。你們不知道,她有多努力才可以做到像現在這樣,做什么都毫不費力,我知道。她更像是我的一個作品,我做過很多好案子,但那些所有的所有,一切的一切,都不能稱之為我得意的作品,最得意的作品就是唐晶。你說我愛不愛她?聰明賢惠的好媳婦兒有很多,而唐晶只有一個。而我希望她更好,更完美。”

從一開始賀涵就愛上了實習生的唐晶,他親手將她塑造成了另一個自己,深知無法再回到過去,也不能一起到達未來,此時就只有一句嘆息:人生若只如初見,何事秋風悲畫扇?

總有一天唐晶也會結婚,她也會為了另外一個人變得顧家,或許她也會為了孩子放棄工作……

只是這些,都是賀涵最不愿看到的,他愛的唐晶就該是工作中那個拼命、努力、上進的精英,而不是在家庭中相夫教子的平庸女人。

你看,愛情里即便是有愛、有物質作保障,也并不一定就真的能攜手走到最后,更多的是需要互相理解和體諒。

愛情從來就不是單方面一味的付出和妥協,它應該是兩個人都能為了對方做出改變,兩人的向心力應該是使向同一方向的。

賀涵和唐晶的分手,向我們說明了一個更重要的問題:感情最終是要走向婚姻,走進家庭的,愛和物質保障是必要條件,但不是起決定性作用的條件,互相的猜疑和試探只會拉開兩人的距離。

人是有感情的動物,沒有情感會被餓死,情感太多,會被撐死,不多不少,才是最好。

有太多的分手不是因為不夠愛,也不是因為愛不起,而是因為太愛你,所以,選擇放開你。

對不起,我不愿成為那個毀掉你的人,那樣的你不是我愛的那個你,至此,便好!

有人會為了愛情而結婚,也有人會為了物質而結婚,但沒有人會為了離婚而結婚。

在愛情和物質兼備的前提下,也還是有人會追求更現實、更貼近生活的東西,比如妥協和犧牲。


——by 李小妞

一個喜歡文字表達情感,一直在折騰的妞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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