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愛看書。
是的,就是曾經。
我已經不知道多久沒有遇到一本書,可以讓我想要一口氣看完,可以讓我看完后想要重溫,我想我可能真的是被書流放了。
清楚的記得,小的時候坐在床頭,低著腦袋,在臺燈下面翻書的樣子,一頁一頁,一停不停,希望故事再長一點,希望書再厚一點,希望媽媽在門外還沒發現不睡覺,偷偷看書的我。
再然后,臺燈下,白白的燈影里就再也找不到我了。
其實書選擇流放我,我沒有資格說不。畢竟追根究底,是我先拋棄的他。理由簡單的要命,我發現了比書更有趣的東西。我迷戀上了的色彩代替了黑白文字書頁,就像動畫片代替了童話故事書那樣。
看書,變成應該。
一本熱賣的書,我應該看,不是因為好看,而是應該好看,我看了,會學到我應該學到的,我看了,就應該會變成一個愛看書的人。
我告訴自己我愛看書,但,我不再真心愛書了。
拿一本書,我看了一半,發現還有一半,我告訴自己,再撐著看看,馬上就看完了。看完了,我呼出一口氣,你看,我又看完了一本書,我又學到了東西。
我在書上放了太多東西,看書不再使我快樂。
斜著眼睛看書,書怎么會看你,他甩開我都來不及,最好把我流放的越遠越好。省的看見我心煩。
我要去找一本書,從頭開始看,心里只裝著他,看一半不好看我就不看,好看就看完,只因為無聊打發時間而看書,不為別的。
被書流放的人,過了這么多年,才發現,被書流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