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存在的意義

生命的產生是因為一系列巧合,比如碰巧形成的有機物、蛋白質、細胞結構等等。在地球漫長的演化過程中,這些巧事以極其不可能,但又極其必然的方式發生了。

今天走在上課的路上,我就在想,任何一種生命體,存活的根本任務都是繁衍后代,換句話說,就是為了讓自己所屬的物種盡可能久地存活在世上,不滅絕。那么,單純地看這一目的,植物顯然做的比動物輕松,森林里一棵大樹活下百年很容易,一只蟬拼死鳴叫也不過春夏的光景。看誰的種族強大,顯然動物比不過植物,植物呢,比不過那些沒有生命的沙石。

有人要說,怎么能拿毫無生命的東西和動植物相提并論呢?那么問題又來了,植物有思想嗎?有自由意志嗎?以目前人類的了解,植物的一切行為都是類似于條件反射的,也就是說,它們并沒有思想,而動物大部分沒有自由意志。人類擁有自由意志,所以站在食物鏈頂端,是動物中進化的最高級。那么,條件反射也好、自由意志也好,本質上都是為了更好的繁衍后代服務的。那么,不以生命的形式,不是能存在的更久嗎?

于是,答案顯而易見。存在,并不是生命存在的的意義,大可以變成石頭變成溪水,甚至變成一個分子,這樣就可以更久地存在了。人之所以進化出了自由意志,其實是為了讓自己的意志自由。我們不需要像鳥獸一樣終日為了活下去而捕獵、繁衍,人的寶貴之處就在于,人可以自由地選擇自己喜歡的生活方式,當然,前提是在自己努力的情況下。

生命,本沒有意義。活著的最大意義就是不去想生命的意義,做自己喜歡的事,這才是“活著”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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