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平靜的冬夜,做了一場陰森的夢,醒來的時候,沒有燈火,時間是凌晨一點多,城市里的酒綠燈紅,與我毫無瓜葛,它遙遠得無法溫暖我,它看不見盤旋在我夢境里的黑暗,環(huán)伺著的古堡,茫茫無盡頭的路,和兩匹目露兇光的白狼。
它咬傷我的左腳踝,我記得清楚,是左邊,即使只是一場夢,血肉淋漓,空出一個洞,我提醒自己,不能回家,要靜悄悄地一個人去等待宿命的收割,像一頭笨拙卻明智的象。
然后,你帶著一盞燈的暖與熱走來,你說,回家,傷口會愈合。
媽說,年輕的時候,我做噩夢,會大喊大叫,會揮動雙手,你爸叫醒我,幸虧那是極少數(shù)極少數(shù)的時候,如今不再這樣了。
我知道,冬季來臨,晝短夜長,夜長,則夢多,于是我不再早眠,我會翻出一本書,字字句句地看著,假裝精力充沛,假裝如饑似渴。
翻開從哈爾濱中央大街某書店買回的書——王爾德唯一的一部長篇小說《道連格雷的畫像》,猝不及防遇見“哥特式小說”五個字,我已經(jīng)自作主張斷章取義傾慕不已。
像但丁邂逅比亞特麗彩,帕麗斯鐘情斯巴達王后海倫,道連格雷初次遇到在舞臺上扮演莎士比亞名劇女主角朱麗葉的西比爾,一種剎那的火花,于無聲處繁華驚艷盛放。
對《呼嘯山莊》的喜愛,毋庸贅言,蒂姆伯頓的電影《僵尸新娘》,曾經(jīng)讓我浮想聯(lián)翩,暗暗心折,而空蕩靜謐的中世紀城堡,一直以來,都是我魂牽夢縈,最想?yún)⒂^的地方。
大多數(shù)時候,我像陽光一樣開朗,活潑健康,開無傷大雅的玩笑,看令人熱淚盈眶的電影,讀讓人歡欣鼓舞的小說,而每當夜闌人靜,暮色低垂,我總免不了一絲絲靜謐兇險的渴望,那沉郁悲涼的煙霧,猝不及防地蒸騰,充溢在我的心間,使我在夢里,一次次回到那幽藍色的荒蕪圣殿——像《蝴蝶夢》里的女人,回到她的曼陀麗。
我對哥特最淺嘗輒止的理解,也不過如此——陰森的古堡,潮濕的墓穴,富貴的家族,滄桑的歷史,宿命的仇恨,凄涼的愛情。
許多個日子以前,在教學(xué)樓,與某英語系老師相遇,她說,你的文字,有浪漫主義的氣質(zhì),我慚愧加莞爾一笑——我愛的,是哥特主義,其實,那也算是浪漫主義的分支。
這種閱讀期待視野令我在翻開王爾德這部小說的時候,處處受挫,卻也讓我屢屢收獲壓抑窒息的狂喜。
雕梁畫棟,金碧輝煌,流光溢彩,典雅奢華,大珠小珠落玉盤,一切閃著珠寶的光芒的詞語用來形容他的言語論調(diào)都不嫌夸張,令人錯覺,這豈不是叫人目眩神迷的巴洛克?
英國貴族階層的生活方式——慵懶地戀愛,清閑地消耗時光,不過是看歌劇,《茶花女》般地,飲下午茶,舉辦沙龍,開舞會,都是一些粉妝玉砌的尸體,打扮得一絲不茍,生活方式卻仿佛與幾個世紀前的時代如出一轍,只有回光返照的閃耀,沒有暖到心底的溫度。
對香水,樂器,珠寶,刺繡的琳瑯滿目,不厭其煩地羅列陳設(shè),像一個啰哩啰嗦,一夜暴富的權(quán)貴,對著目瞪口呆的看客,紛紛揚揚展覽著自己的私藏。王爾德借一章的內(nèi)容如此大張旗鼓地渲染藻飾,仿佛打開光芒閃耀的博物館之門,讓無論高貴與否,有教養(yǎng)與否的路人都來一飽眼福,分一杯藝術(shù)的羹,這絕不是為著多賺取稿費——他那樣貴氣逼人,花里胡哨的一個文學(xué)家,用稿費來剝削壓榨他,真有點尷尬難過,這一點氣質(zhì),像木心。
事實是這些事物都并非柴米油鹽醬醋茶所能夠帶來的慰藉與給養(yǎng)。它們無不帶著富貴奢侈氣。在一般人眼中,也就是美的。因為昂貴,因為奢侈,因為難得,所以自然是美的,道連格雷沉迷于這些物事無法自拔,是他祈求對“美”的進一步深入與領(lǐng)悟的努力,雖然對物質(zhì)美的捕捉從來都是對美的領(lǐng)域的最膚淺的一步,但也往往是極其必要的一步。
然而這卻無可避免地透露出了王爾德創(chuàng)作小說時候“為了美而美”、“為了藝術(shù)而藝術(shù)”的創(chuàng)作動機。
這部小說最哥特的部分,我想應(yīng)該是道連格雷在經(jīng)過無限的內(nèi)心折磨,猶豫抉擇之后,從苦心孤詣地將畫像藏在無人問津,蛛網(wǎng)密布的閣樓上,并且小心翼翼地不讓人發(fā)覺,到痛苦萬分,抱著玉石俱焚般意志地向畫家袒露真相,直到用匕首刺向畫家將他狠心殺死的過程。
那樣華麗精致的房子,那樣精雕細琢,光彩奪目的裝潢與裝飾品點綴,然而住在其中的一個男人,卻時時刻刻懷著一個不可告人的秘密,而且那秘密隨時隨地含著火星,來撩撥他,燙傷他,他無異于一個被徹底的荒蕪擊中,被美輪美奐捆綁住的美麗的軀殼。他的靈魂和精氣早已掏空,被那幅畫里的男人鎖住,暗無天日。
他光鮮亮麗地活著,其實他早已死了,他以為憑一己之力控制和奴役了美,其實從始至終,美才是橫亙在他頭頂驅(qū)策他一舉一動的主宰。
這樣直觀鮮明的對比,令人唏噓惆悵。
這情景,叫我想起臺灣女作家朱天文的一篇叫做《世紀末的華麗》的短篇小說,小說里的年輕女子在陽臺上種滿了花,在夕陽西下的時候,將自己的身子埋在花花草草間,樂此不疲地澆水,一種高度厭世情緒漫漶,令人黯然——最叫人情動于中的哥特,往往不是外在環(huán)境的有心堆砌,反而是內(nèi)在心理的精妙刻畫——這也是為什么青面獠牙的妖魔鬼怪令人索然無味,反倒是《胭脂扣》里,梅艷芳扮演的如花癡怨頹靡地出現(xiàn)在香港街頭,那如晚來風(fēng)的一個眼神飄過來,令人覺得鬼氣森森。
這也是為什么,為這部小說寫序的人,只是含蓄委婉地形容它是“帶有哥特主義色彩的小說”。
低調(diào)含蓄的青黑封面,點綴紅紅綠綠橢圓哥特風(fēng)格鏡框,鏤空圖案似月牙更似展翅的夜蝠,是惡毒皇后飲鴆止渴自怨自艾對影自憐癡問最美女人的黑精靈。
沒有鏡面的鏡框是絕佳隱喻,基本囊括小說主人公靈魂深處的一切矛盾曲折,虛榮恐慌。鏡子是自我欣賞,自我認知,自我取悅的載體,通過鏡子里的容顏,我們與自己狹路相逢,透露出人人天性里的自我戀愛的心理動機。不僅僅是水仙花王子卡爾索斯,我們每個人都或多或少陷入著對自我的瘋狂迷戀之中——人的一生,就是一段自我戀愛的旅程。而作家,或者籠統(tǒng)地說,藝術(shù)家,又是這一堆人中最最自我迷戀,且無可救藥的種群。
這本小說,就是王爾德的“自戀告白書”,他在彰顯給世人,他如何如癡如醉,如琢如磨地愛著他書里那位象征著“青春的榮光,與脫俗的美”的少年,而這個少年,又是他本人顧影自憐,清高逼人的自我形象的凝縮再現(xiàn),是他的永恒的精神價值追求的絕佳載體——美永遠不會死,死去的只是時間。
鏡面泄漏出了一個人內(nèi)心最真實的秘密,他每一個最不為人知,小心翼翼,發(fā)自內(nèi)心,無人問津的情緒的波動,他的容貌里的每一分精彩絕艷,或者斑駁瑕疵,他最愿意看到的,他最不愿意看到的,它都一一呈現(xiàn),所以,它是人性的測謊儀,人性的顯示屏,人性表露的轉(zhuǎn)換器。
沒有鏡面的鏡框,反映出道連格雷一生的無法釋懷——他無法容忍歲月的流逝,最無法體諒的是,隨著時光的更迭,他的容顏,也會由朝氣蓬勃,青春鮮妍,明媚風(fēng)華變得滄??菸?,暗沉粗糙,衰頹憔悴,在他眼中,那是“美的凋謝,美的自我否定,美的墮落,美的失敗,美的淪喪”,所以他要竭盡所能地扭轉(zhuǎn)這人生的終極命運,他要做“美”的永恒的代言人。
他的畫家友人替他畫了一幅畫像,在里頭,畫家傾注了大量的心血,甚而融入了他個人藝術(shù)的精魂,仿佛這一生,他只是為著創(chuàng)造這一部作品而已。面對畫像里朝氣蓬勃,高貴完美的自己,道連格雷情不自禁地吐露心聲,如果能夠讓時間對他自己容貌的侵蝕,停頓在這一刻,而來日方長里的切磋琢磨,都只顯露在畫像上,那么他甘愿舍棄奉獻自己的靈魂,他發(fā)出了浮士德與魔鬼梅菲斯特打賭時候定下的盟約。
從此以后,畫像里的人代替他承受春夏秋冬,風(fēng)霜雨雪的剝削與煎熬,而他永遠只停留在那青春昂揚,英姿颯爽的時辰,他逃過了莎士比亞形容的殘酷無情的時間的鐮刀,他逃過了每一個平常人都不得不束手待斃的冷清命運,在所有人的物是人非里,他始終千嬌百媚。
直到有一天,他目睹畫像里那一張垂垂老矣,丑陋枯干的臉,他覺得萬分的驚訝與恐懼,像死神身上披著的,愁慘的黑袍,在他的眉頭一閃而過,為了截斷一切威脅他與“美”耳鬢廝磨的力量,他用匕首刺向了畫像,只是,結(jié)果并非他想象中的從此再也不必為著年老色衰而擔(dān)驚受怕,而是他倒在了地上,鮮血流淌,老朽頹唐,而那幅畫像,恢復(fù)如初,瀟灑明麗,青春昂揚。
他為了美付出血的代價,恰似梅里美小說里的男人,在青銅雕像的維納斯懷里,窒息而死。
道連格雷是美的不折不扣的殉道者,是美的自始至終,忠心不二的捍衛(wèi)者,是美的,幾近癲狂,瘋狂迷戀的歌頌者,他代替王爾德發(fā)聲,揭示了氤氳在這位貴族氣息充沛的英國作家的作品中的“唯美主義”氣息。
美不需要承擔(dān)任何的職能或者義務(wù),美本身就是文藝創(chuàng)造以及存在的所有價值之所在,它不應(yīng)該被摧毀,不應(yīng)該被質(zhì)疑,也不應(yīng)該被唾棄。
道連格雷的失敗,他的死亡,他的一生夙愿的破滅,并非美的失落,美的退縮,或者美的無濟于事,美的空中樓閣,而畫像的煥然一新,永久長存才是美存在的證據(jù),才是美最終衡量一切,主宰一切,仲裁一切的決定性力量的明證。
任何人想憑借一己之力利用美,挽留美,塑造美,或者統(tǒng)御美都是天方夜譚,無濟于事,美最終凌駕于一切人為力量之上,成為最具權(quán)威性話語的存在。
王爾德本人的生活,也在踐行他自己的文學(xué)主張,追求美,追求特立獨行的生活方式,安于享受,耽于逸樂,在照片當中,他穿著豪華優(yōu)雅的大衣,留整潔瀟灑的長發(fā),面如冠玉,仿佛一絲風(fēng)霜蕭瑟也無,渾身散發(fā)精致慵懶,富貴悠閑的氣質(zhì)。
在這部小說之前,讀的他的童話作品《夜鶯與玫瑰》,我也曾幻想,這個作家該是怎樣一個憂郁溫柔的男人,才會舍得讓一只夜鶯犧牲自己,為了一個憂郁深情的年輕人追求愛情而悲傷流淚。
他的語言,一貫地玩世不恭,鮮艷俏皮,又始終透著纏綿的厭世情緒——只有真正的天才才會厭世,平凡人只會竭盡所能地往世俗的土壤里一寸寸更深入地扎根,他需要現(xiàn)世生活的牢牢捆綁,才能夠?qū)ひ挼缴娴淖C據(jù)與意義。
這部小說里亨利勛爵這個人物,想來是與王爾德本人氣質(zhì)最為接近的形象了,他說話時而尖酸刻薄,比如他形容一位夫人,說她穿上了盛裝禮服之后看上去就像一個精裝本的三流法國小說,時而幽默詼諧,時而妙在顛毫,精辟深刻,充滿智慧的閃光。他儼然就是這部小說里名句詞典般的存在。
我時而羨慕他的能說會道,隨時隨地的玩世不恭,滴水不漏的優(yōu)雅奢華氣派,時而又反感他的過分自我標榜,特立獨行,然而,每每想到這樣鳳毛麟角的一個人,最終也終究不得不面對死亡,我又感到一絲殘忍的慶幸與深沉的悲涼。對王爾德,我可能持有的,便是這般的情緒。
如果將一個作家的文學(xué)氣質(zhì)比喻成一朵花,那么簡奧斯汀是郁金香,芬芳撲鼻,陽光開朗,杜拉斯是曼陀羅,華麗的美,劇烈的毒,暈眩的沉醉,川端康成是梔子花,明凈潔白,優(yōu)雅嫻靜,有清晨的露珠氣,幻滅短暫,空靈哀傷,而王爾德,只能是鋪天蓋地,令人目眩神迷的罌粟,蔓延招搖的紅,此花開后更無花的架勢,做不了武林盟主,卻始終特立獨行,一種自視甚高的霸氣,也不是粗俗,多得是彌散的優(yōu)雅,那種色彩,那種美感,會令人不小心沉溺,會醉生夢死。
既然青春短暫易逝,既然人生沒有重來,那么何不秉燭夜游,與有情人做快樂事,何不及時行樂,游目騁懷,且行且歌?
這種享樂主義哲學(xué),貫穿在作品的始終,王爾德在某種程度上為我們揭示了人生的真諦,畢竟光陰似箭,日月如梭,注重此時此地的幸福,并非無可饒恕的事,但這種人生只在享受快樂,完全擯棄苦難的價值,以及將美的功效盲目夸大的情感態(tài)度,顯然有所偏差。
沒有人的生命,注定霞光萬丈,一路飛歌,豐盛有時,衰竭有時,悅樂有時,悲苦有時,如果只有歌頌幸福的熱情,卻沒有正視苦難的底氣,那么一個人,也許只能在坎坷波折的生涯里,過早地夭折,正值盛年的王爾德,面對世俗社會賜予的偏見與排擠,終于郁郁而終,只走過了四十六年的人生旅途,也許與此不無關(guān)系。
他也許到死都無法釋懷:當一個人一心一意追求奢侈享樂,在心里睥睨世人的時候,他其實已經(jīng)與別人劃分楚河漢界,他們遲早戮力同心地來羞辱他,攻訐他,毀滅他,像電影《香水》里被瘋狂的巴黎人民蠶食的塞巴斯蒂安——古羅馬的殉道者塞巴斯蒂安——為了藝術(shù)殉道的塞巴斯蒂安,而王爾德,就是一個為了美而殉道的男人,他注定隕落,像一顆耀眼的星辰,他的光芒,將凡夫俗子刺傷,誰叫他這么美,誰叫他如此不甘于平凡,這已經(jīng)就是他不可饒恕的罪,他的悲劇,在于他美得如此一意孤行,而不計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