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知道《殺死一只知更鳥》是在港劇《忠奸人》里,飾演雙面律師的郭晉安送給被陷害入獄的女主,鼓勵她等待出獄后重新開始。但是我一直覺得這應該是一本很沉悶的小說吧,所以即使買回來堆床頭也不打算讀一讀。昨天一口氣讀完后,特別后悔沒早一點讀它。
端午節帶著從廣西過來的表姐一起回家,從踏入村口那一刻起,“那是阿云的大女兒吧。”“是呀,老二是今天呆店鋪那個,在廣州念大學。”“那還有一個呢?”“那是她大姐的女兒。”......每一次回家,都要經歷一次這樣的“洗禮”,簡直就是農村小網紅的節奏。就像小說里那個叫阿瑟的怪人,整個村子的人都在流傳他的故事,他們家稍微有一點動靜就可享受到眾人圍觀的待遇。小孩子不懂得辨真偽,只當那是間鬼屋,又害怕又好奇。起初,我以為阿蒂克斯跟其他大人一樣鄙視那間屋子里的人,后來才發現是我誤會了。他一直告誡孩子們:“不要靠近那間屋子,不要管那家人的事,我不想聽到你們這樣的討論”,他的意思其實是不要和那些長舌婦一樣八卦無聊。
小說用了三分之二在描述梅科姆鎮的日常,通過三個小孩的視角,通過人們對待一個幾十年從未出過門的人的態度,好讓讀者理解那樣一個時代背景下的人,一個白人統治黑人的社會。在最后的一百來頁,阿蒂克斯代理的黑人強奸案終于開庭了。他用教育斯庫特的那一套“別人的惡言,你可以冷靜的回避”替湯姆辯護,溫文爾雅的向原告和證人提問,并沒有被對方的憤怒打亂陣腳。這是一種體現教養上的正義和勇敢。所以杰姆才會激動的自言自語:“贏了,贏了,阿蒂克斯就要贏了...”然而,評審團依然對眼前的黑人被告投了“有罪、有罪、有罪...”當一份天真被打敗后,杰姆難過了好長一陣。記得家族在反對阿蒂克斯代理這個案件時,阿蒂克斯跟他的小孩斯庫特說的那番話:“在我能和別人過得去之前,我首先要和自己過得去。有一種東西不能遵循從眾原則,那就是——人的良心。”而這一次,他只能向現實低頭,對孩子們說:“因為你們還是孩子,所以才會敏感,才看得清對錯。等以后你們就會理解人們的選擇了,多希望評審團都是你們這群孩子啊。”
慶幸的是原告尤厄爾之后的生活并不如意,評審團的決定是把票投給白人,而非尤厄爾。他的勝利與真相無關,僅僅因為他是白皮膚,人們早已從他在法庭上的言辭看清他的為人品性,下了法庭不會有人再買他的賬。也許這就是“小孩才分對錯,大人只分利弊”。
梅科姆鎮上還有一個人,也是話題中心,一個整日捧著酒瓶上街的男人。有一天,他突然給那三個孩子中的那個叫迪兒的品嘗了瓶子里的棕色液體,原來是可口可樂。他說:“芬奇小姐,我其實不怎么喝酒,可是你知道么,他們永遠永遠也不可能理解:我之所以這樣生活,是因為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方式。”正如人們無法理解,怪人阿瑟不出門的原因其實沒有那么多謠傳的故事,只是他“想”那么生活。
我喜歡那個假裝酒鬼的人,締造一層保護色,滿足人們喜歡八卦的特質,按照自己喜歡的方式生活。梅科姆鎮的人們封閉從眾是時代賦予的,現在的人如果還呈現這副嘴角,代表的是無知和地方落后。硅谷創業之父 Paul Graham寫過這樣一句話:“如果你數學不好,那么你自己會知道,因為考試的時候你得不出答案。但是,如果你思想保守你自己不會知道,而且你很可能還會持相反的看法。”我總是假裝聽不到大家在說什么,微笑是我的武器,然后經過一個又一個的看客,這是我能做到最好的教養。
但凡有人阻止阿蒂克斯,他都會說:“我不能這樣做,你讓我怎么跟孩子們解釋。”教養一個小孩,是對自己做人的監督,因為最好的教育就是以身作則。你不能一面阻止小孩說臟話,轉身對他人說“fuck”。
教養即教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