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婆婆早就把干豆腐皮泡好,擦好黃瓜,倒上醬油,醋,撒上鹽,就端上了桌。
我抬頭看了一眼婆婆,說:“你不敲蒜嗎?也不倒沸過的油?”
婆婆看看我:“那多費事啊!還是這樣快!這就吃飯了。”
我只好妥協,“你愿意怎樣就怎樣吧。”
其實,婆婆做菜很好吃的,當然是在有客人的時候。如果只有家人,味道總是缺油少鹽,不是那么豐滿。
忽然生出一陣悲涼。
生活中的很多時候,我們對自己都是敷衍,將就,妥協甚至是放棄。
比如,你有沒有在一個人的時候,哪怕是閑的發慌,也懶得為自己做一頓可口的飯菜,總是覺得一個人,湊合對付一頓吧。
難道我們只能依附于別人?難道別人比我們自己更重要?我們到底把自己放在一個什么樣的位置?
記得小時候,家里有一片果園。里面有桃子,杏,蘋果。照理說,我該是有口福的,可以比別人家的孩子多吃好多水果。
可惜的是,我總是羨慕那些買著新鮮水果的孩子,因為他們吃的都是無蟲眼兒,無疤痕,無腐爛的,長得周正的水果。
而我,每次只能吃那些歪瓜裂棗。
就是這些歪瓜裂棗中的優等品,也是要分給左鄰右舍,孝敬老人的。
呵呵,可想而知,我討厭水果,從小時候就不喜歡。
我們到底是怎么了?難道生活不是為了我們自己?------我們明明是希望自己越過越好的,事實上卻是把自己放到一個最低的狀態。
找一個伴侶,是為了讓自己幸福,可是為了那個人,我們犧牲了自己的幸福。
努力工作掙錢,是想讓我們的生活越來越好,到頭來,賠盡了生活的所有時間和興趣。
很愛很愛自己的孩子,卻做了很多以“愛”為捆繩,傷害孩子,控制孩子的事。
德國的哲學家費爾巴哈說:人的第一要務是就是要使自己幸福。
畢淑敏在《我40歲才明白的事》里,提起“誰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最后得出的結果是:
第一名,給自己的孩子洗完澡后懷抱嬰兒的媽媽;
第二名,給病人治好了病后,目送那個病人遠去的醫生;
第三名,孩子在沙灘上自己筑起一個沙堡,夕陽西下的時候,這個孩子看著自己筑起的沙堡時,自得其樂的微笑;
第四名,給自己的作品畫上句號的作家。
沒了,沒了。就是這些。就這么簡單------看到這個答案的時候,相信你和我一樣,很是震驚,甚至有些憤怒。
幸福就這么簡單?俯首皆是?!那我們為什么感覺不到幸福?------等等------感覺不到!
幸福一直都在,是你的心,你的眼睛,你的靈魂,放棄了發現,放棄了覺知。
一路上走來,從小就被要求努力奮斗,卻忘了被告知,奮斗是為了生活的幸福。
于是,舍本逐末,只知道努力,奮斗,掙扎,自我折磨,自我催眠,以為等到自己掙了多少錢,就可以犒勞自己,就可以幸福,就可以從此無憂。
真正的現實是,越過這座高山,還有那片海,再有一片沼澤------生命不止,路不停,崎嶇坎坷就是常態。
將就,敷衍,妥協,放棄,都只能使你越來越難過,使你動搖奮斗的決心,使你更痛苦。
你完全可以在爬山的路上,欣賞遍野盛開的花朵;在涉水中,體會驚濤駭浪;在沼澤中仰望星辰------
同樣,一個人的時候,可以做一頓喜歡的飯菜,看一本有趣的書,追一部早就想看的劇。
別問那么多“這有什么用”,放慢你的腳步,抬起你的頭,認真的看看四周,發現美,感知幸福。
相信你會發現,幸福和路都在腳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