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一個做情感節目的主播說過∶“如果夫妻二人已決定離婚,孩子我希望媽媽帶。因為父親不一定會自己管孩子。他可能沒有父愛但是希望他有母愛。”可能是她聽了太多的故事,才有了這一番感慨。可能在有些人眼中,這句話應當被質疑。
我爸媽離婚后,我判給了爸爸。而爸爸把我推給了爺爺奶奶。媽媽,自她打算離婚起,就沒想過要我,離婚后,也從未看過我。我的童年,沒有父愛,也沒有母愛。爸媽這兩個字,十幾年了,我都說不出口。
六年級時的一個雨天,我走在放學路上。她打著傘,走到我身邊,說∶“下雨了,天兒涼,趕緊回家吧。”我嗯了一聲,匆匆走了。其實我根本不記得她的樣子,但當時看到她時,我卻十分肯定,她是我媽媽。或許是怨恨吧,我早就打算成年后,一定要和她解除母女關系。在我還在她肚子里時,是她把我生出來,我沒有選擇的權利。生出來又不養,幾個意思?
后來一次奶奶在家收拾衣柜,我在旁邊打下手。奶奶說∶“別看啦,都是你的衣服。小啦,都不能穿。”我說∶“小了也能看看啊。”就一一打開服裝袋,里面全是小女孩兒的衣服,標簽一個都沒撕。我不禁感嘆∶“唉,為什么我小時候沒有穿上這么可愛的衣服呢,接著又問,“這些衣服是誰給我買的?”奶奶頓了兩秒說∶“是你媽。”
看著那些小巧可愛的衣服,我忽然有點理解她了,那個時候,離婚的人少有人在,怕別人說三道四。她離婚時還年輕,帶著我,是怕以后嫁不出去吧。也許,她看見我,就會想起曾經不幸福的婚姻,也許她對爸爸沒感情了,連我也嫌棄了,也許,是她收入不穩定,不想連累我……我不恨她了,但是我無法原諒。
這么多年,從沒看過我,從沒給過撫養費。現在的我,若再與她相見,可以當做陌生了,我對她,已別無所求。沒有媽媽,我依然能夠活的好好的。
這可能就是時間的力量。不管你曾經受到過多大的傷害,時間總會幫你撫平。如陳亞豪書中所寫∶你不必逞強,時間會為你療傷。時間帶給我們的不該只是答案,還有堅韌、寬厚與溫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