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孩子父母,必須要思考的一個問題是,如果孩子做了錯事,該不該動用自己的權利懲罰他(她)?
從小到大的過程,我們自己也都經歷過來自父母或師長的懲罰,我們很清楚,懲罰孩子有立竿見影的效果,也有會潛伏水下的副作用。
懲罰的正向作用包括了行為矯正、口頭或書面認錯檢討,也有敲響警鐘,產生浪子回頭金不換的作用。比如寫了錯別字,老師可能要求重寫10遍、100遍,老師會理所當然的認為寫100遍總能記住吧!
同時,懲罰局限性也很大。
首先,懲罰容易產生對抗,導致家長或老師喪失影響力,尤其是在孩子叛逆期的時候,面對一個錯誤的結果,家長或老師直接做出懲罰,很可能造成一個孩子拒絕再受到家長老師正面的影響。而我認為:教育不能承受的兩大惡果就是厭學和家長或老師喪失影響力。而這兩點都可能由于某些懲罰導致。
其次,懲罰容易產生交換思維,懲罰的目標多是行為矯正或認識提高,但當懲罰的代價有了固定的標準后,這個代價就變成犯某些錯誤的價格。為了實現某些目的,而這個懲罰的代價又可以接受,那就付出這個代價,而并不會糾正行為或提高認識。
再次,懲罰著眼于對結果的反饋,并不是對動機和過程的調整。前些年,我曾經問過一些大學生,為什么花那么多時間打游戲,回答多是學業無聊而游戲有趣。也就是說,家長或學校更多要解決如何讓孩子在學校學習更有趣、更有目標,而不是僅責怪或懲罰學生;近幾年問了同樣的問題,答案已變成游戲是同齡人社交的一部分,如果不想被身邊的同學瞧不起或排除出圈子,那就要通過打游戲打成一片。這兩個原因家長或老師能理解嗎?如果不能理解或者接受,那怎能保證懲罰能起到相應的作用呢?
可見,在孩子教育過程中,懲罰與否成為一個兩難困境,那該咋么辦呢?筆者認為,首先要從科學上理解孩子的心理和邏輯與成人不同,不要將成人社會或小時經歷的慣性思維帶入到孩子教育中;其次,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挖掘出問題產生的深層次原因,紀要看到孩子的局限性或一時失誤,也要反思作為強勢群體的家長或老師的認知是否到位、行為是否得體;最好,還要看孩子或學生所處環境對他或她的影響,互聯網時代,家長或老師在信息方面的優勢已經敗給了搜索引擎,“言傳”的作用越來越小,更多要看周圍的人和環境。
懲罰不是教育的必要手段。想達到教育的目的,要綜合分析、直達本質、平等對話、移情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