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然記得小時候的一個夢想,25歲嫁人,開始另一段人生。
22歲,遇見一個笑起來很溫暖,又有些大男子主義的男孩。他成熟,穩重,有事業心,似乎滿足了我心底最基本的標準。他會在我不開心時開導我;因為夏天炎熱不想去練車時打電話督促我,我不喜歡過年他就用短信陪著我;也會在酒醉的晚上打電話說想我...
他每周日休息的時候,我們一起看電影,吃飯,曬太陽...實在無聊就去游戲廳投籃玩。我摸過他手里的每個老繭,仿佛每一個都刻在我心里,讓我心疼不已;我記得每次看電影他都會坐在我左邊,時不時能看到他看我的眼睛;我記得他偷偷把我的照片設置了鎖屏的圖片;我記得他寫了本日記在我生日若無其事的給我...
讓我一度的以為,他就是我的未來。因為他教會了我愛,我學著去表達,而不是什么都藏在心里。我設想過未來我們在一起的生活,還有他喜歡而我不喜歡的狗。最后,在他留戀前女友的影子里,我們分開。
張小嫻說忘記一個人最好的方法是:時間和新歡。如果不能忘記,那是因為:時間不夠長,新歡不夠好。很遺憾在我們結束的感情中,沒有新歡能救我,我只能祈禱著時間。然而,想起他讓我不在難過的時候是現在。一晃,近4年的時間。
24歲,徹底的告別了校園生活。那些小時候幻想和電視劇里看到的大學生活并不屬于我。碌碌無為匆忙的結束,反而讓我很懷念那4年的時光。不得不面對,我要工作。第一次以一個“職場菜鳥”的身份開始了北漂生活,私人企業,月薪3500。
25歲,渴望在北京有一份穩定的工作,于是周旋了很久進入一家北京老牌國企。這一年,我不斷努力,得到認可。除了發到手的工資不多,其他的都還可以。但其實,我只想要發到手的多一些...
冬天的北京早上還是很冷,6點多出門做公交穿著厚厚的羽絨服都打哆嗦。晚上最早下班是6點,擠上公交,到家7點多了。就那么一個冬天的起早貪黑加班加點,沒有我預想的回報,著實傷心。但真正讓我慫的是我看不到任何希望,我買不起房,買不了車,又找不到合適的男朋友。雖然我并不在意我越來越大的年齡,其實我真心覺得我還年輕。
26歲,在家里人苦口婆心的勸說,和威逼利誘下,我回到了老家。找了一份一般的工作,每天開車上下班不用擠公車,工資不高,3000出頭。剛剛很滿意這樣的生活,然后一個晴天霹靂,項目堅持不下去,準備撤了。
雖然我也不看好準備換,但是臨近過年,工作也不好找。說不上火都是假的,我知道這樣很正常都不算個事也是真的。只是我煩惱出身平凡,能力一般,只能靠著一點努力和付出,生活起來很難。
27歲的年紀,名下沒車沒房沒存款,就連男朋友都不知道在哪。審視自己活了20多年的生活,真的有些糊涂。27歲,如花的年紀,我是眼巴巴望著沒有花期的年紀。有些怕了,并不是怕一個人生活,而是過年回家的悠悠之口。
此刻,27歲,我卻什么都沒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