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斯特頓在《回到正統》中講到殉道者和自殺者的區別:“殉道者太關心自身以外的事情,于是置個人的生命于不顧。自殺者太不在乎自身以外的事情,于是不想看任何事情一眼。一個渴想事情展開;另一個則渴想一切完結。”
昨晚看到這一段的時候想起上次在群里大家提到的華中科技大學兩次跳樓事件,或許我們每個人都不知道他們為何要跳樓,是什么事情讓他們要放棄生命?具體事情我們不得而知,但是有一點是可以知道的,人在這個世界上有吃飯、穿衣、工作、學習等需要。但還有兩個需要:愛與被愛的需要。
驕傲的人,肯定自己,輕視除自己以外一切,所以失去了愛的能力。絕望的人,漠視一切,重視自身的小宇宙,放棄一切,失去了被愛的名分。
絕望到自殺的人,往往是因為失去了被愛的名分和愛人的能力!為何會絕望?因為我們過分看重自己,我們會對自身的現狀不滿意。財富的多寡、別人給我們的掌聲。別人對我們表現出輕視的態度或者一句話,都會成為人絕望的理由。絕望者往往太在意自身心中的自己,或者他人眼中的自己。有人說他們輕賤自己,其實他們是輕賤周圍的一切。他們是失去了愛的能力的人,同時也失去了被愛的名分。
殉道者不一樣的是,他們不是因為絕望而死,乃是帶著希望,不是為自己,而是為自身以外的!愛除了自身以外的。肉身雖倍受煎熬,但是滿懷希望,優美而富有詩意。他們不是渴想完結,乃是為了一切神圣事物的展開。就如同圣經上說:“一粒麥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約12:24)”他們既擁有被愛名分,還有愛人的能力。
當一個人有了愛自身以外的能力的時候,也會感受到被愛的信息。
作為基督徒,過去未蒙恩的我們豈不也是以上的兩種人嗎?或驕傲,或絕望,或二者并存。那時,我們失去的就是被愛的名分和愛人的能力。這二者總是同時存在或者同時消失。
我們應該輕看自己還是重視自己?我想單純的選擇任何一種都不正確,無論是刻苦己心醉心于名利場,或是花天酒地頹廢自棄都不應該是我們的選擇。
當一個人為自己財富多寡,或者別人的掌聲而活的時候,又或者持有“人生苦短、及時行樂”這樣的人生信條的時候,這本身豈不是對生命的浪費嗎?
其實我們存在的意義是在造物主那里的。我們輕賤自己或者過分重視自己都是徒然的,這里包括基督徒過分關注自己生命的成圣。關鍵在于:上帝為祂自己造了我們,上帝看我們為寶貴,重價買贖了我們。
能夠知道這些確實是一種幸福。昨天的傷痛讓我們思考,但眼淚會被抹去。今天出其不意的驚喜讓我們心懷感激。明天怎么樣雖然不可知,但我們能夠確定那一定美好得足以讓我們充滿盼望。
人的幸福在于擁有被愛的名分和愛的能力,基督徒的幸福在于能夠找到擁有這兩者的源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