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有一個朋友,叫萬萬。
前幾天我們約出來逛街,我驚訝的發現,她變了。皮膚更白,身材更好,發型也換了,從以前的波浪卷變成了現在的直發,簡單的扎個馬尾,但感覺比以前看上去更舒服、更有氣質了。
我們一起逛街、吃飯、看電影,整個過程中她表現的落落大方,與我記憶中那個選擇困難還老愛撒嬌的姐妹相差甚遠。
喝咖啡的時候,我開玩笑的說:“你今天居然沒跟我撒嬌說不喝這個,真難得。”
她笑了笑,說:“單身一年了,我早已不知道撒嬌是什么了。而且現在我才發現,咖啡還是挺好喝的。”
2
萬萬和她男朋友在一起五年了。大一的時候在社團遇見,萬萬就跟我說,也許這輩子就是他了。
她為了這個男孩子,努力學習化妝、減肥,買很多漂亮衣服和鞋子,換了發型,經常在朋友圈自拍、秀恩愛。在大學這個小社會里,第一個教會她愛美的人,就是這個男孩。
當然,那個男孩子對她是很好的,寵她寵得不行。我去她所在的大學看她的時候,她挽著男孩的手,一臉幸福的撒著嬌,男孩子看著她,滿臉的寵溺溫柔。那時單身的我總是想,原來戀愛的力量這么大,能讓我那曾經“鐵骨錚錚”的姐妹,變成這樣柔情似水的小女人。
可是漸漸的,我發現,萬萬變了。
3
以前的萬萬,是一個活潑開朗、自由奔放的女孩子,她做事不拘小節,好像天生粗線條,從來沒有什么事能讓她一直掛在心上。
可是從某一天起,萬萬變得敏感又多疑,她的情緒開始反復無常,朋友圈也經常發一些喪喪的東西。我擔心的去找她聊天,才發現,她發現男友背著她和別人聊騷了。
她對男友大發脾氣,有著濃濃的委屈和難過,但最后還是被他哄好了。
至少是表面上。
萬萬說,從那天開始,信任就已經崩塌了。
她開始敏感又多疑。終于變成了,她曾經最討厭的樣子。
原來愛情造就一個人容易,毀掉一個人,也是不費吹灰之力。
4
分手后,有很長一段時間,萬萬都一蹶不振。
據她自己說的,感覺天都要塌下來了。她請了一周的假,每天在家頹廢的吃飯、睡覺、看電視、玩手機。聽那些苦澀的情歌,聽完就埋頭大哭一場。每天過得渾渾噩噩,不知東西。
第二周,她開始拼命工作,每天加班到凌晨,回家后倒頭就睡。如此循環。
有一天早上,她醒來,看著滿屋子的臟衣服,堆積如山的外賣盒,鏡子里頭發亂糟糟、爆了一臉痘的自己,她突然發現,自己已經把生活弄得一團糟。
這不是她。她告訴自己。
于是她花了一天時間來收拾屋子。她洗衣服,打掃衛生,把自己的東西規整得整整齊齊。她換上漂亮的裙子,化了個美美的妝,去喜歡的餐廳吃了飯,去看了場想看的電影。晚上回家,她告訴自己,即使一個人,她也要把日子過好。
5
從那天開始,萬萬的生活變得單調而充實。
每天早上,她會早起為自己煮上一碗熱粥,喝完就去上班;下班后,她會去健身房健身;晚上回家,卸妝護膚,玩玩手機,看看書。
她說,日子越是這樣單調無趣,越是要把它過的精致充實。就算再孤單寂寞,也要去享受它,用自己的方式去讓它開出花來。
我見過很多姑娘,每天沒有任何計劃,渾渾噩噩,像無頭蒼蠅一樣過日子。他們每天起床上班,下班就抱著手機刷微博、刷知乎,喜歡在微博上抽獎,許愿自己運氣爆棚中個三五十萬。然后丟開手機,渾渾噩噩的睡上一覺,第二天起來繼續。
他們喊著想要減肥,想要成功,想要完美無缺的愛情,還想要一夜暴富,但從來沒有去嘗試努力,嘗試去改變這樣單調無聊的生活,嘗試去提升自己,嘗試去讓自己的生活變得充實而快樂。
沒有嘗試,就一定不會有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