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老師的讀書方法

羅老師的讀書方法

這些天在“得到”學習,頗有收獲。今天轉發羅振宇老師的倡導讀書方法的一篇文章,我覺得特別好,所以搬過來。以下是這篇文章的主要內容。

這種讀書方法,其實早就有人有人說過。誰啊?陶淵明。他說自己是“好讀書,不求甚解”。后來,他這句話在歷史上其實沒有被真正認可,中國人還是崇尚那種一句一磕頭,字字當經典的讀書方法。所以,這“不求甚解”四個字成了貶義詞。

但是很多人都忽略了他后面那句:“每有會意,便欣然忘食”。每當對書中的內容有所領會的時候,就會高興得連飯也忘了吃。你看,“不求甚解”看起來不好,但是有一個附帶的好處,就是保持了讀書的樂趣,讀書不再是一樁苦差事。

當然,我也不是說每本書你都得這么讀,自己現在每年也會重點攻讀兩三本本書,逐字逐句,記筆記。但如果你不是專業的讀書人,或者是讀的不是本專業的重要文獻,可不可以用陶淵明的方法,不求甚解呢?我自己這幾年是親測有效。

我現在日常讀書的速度快到什么程度?一天至少2本,最快的情況下會是10本書。你可能會說,羅胖別吹牛了。10本書,也就是翻翻而已。你說得對,就是翻翻而已。所以,我也不好意思說,我讀過這些書,我只敢說,我刷過這些書。反正刷書總比刷抖音收獲多吧。

后來我發現,這么干的人還真不少。比如,知識界有一個大神,傳播學家麥克盧漢。那是西方世界公認的博學的人。他說自己買書,進到書店,拿起一本,直接翻到這本書的第69頁,這一頁寫得好他就買,不好就放棄。選書能這么草率嗎?能。道理很簡單,如果我們把一本書看成是一個人,我們萍水相逢,他要是一句話暴露了自己智商或者人品不夠,當然直接說拜拜。第69頁寫得不好,其他還能好到哪里去呢?

還有一條,也是麥克盧漢說的,那就更駭人聽聞了。他說,自己讀書,翻開書,只看右半邊,算下來速度快了一倍,但是信息丟失不會大于10%,所以算起來還是劃算。

這是高人才能做到的,我是不敢這樣推薦。但是,如果還是回到那個原點:如果你把一本書看成是一個人,你想,我們認識一個人,需要把他從頭發絲到腳指頭看個遍嗎?不會啊。即使是很熟的人,比如和你一個辦公室的同事,他們的很多側面其實我們都不了解,但是并不妨礙我們合作,而且不妨礙我們建立親近感。

不信你可以打開你的微信通訊錄,跟你經常保持聯系的人,想想看,我們到底了解他多少。你會發現,其實是很少一部分。很多很熟的人,我們連他們在哪兒上班其實也未必清楚。讀書也是一樣啊。為什么一本書要記住每一個字呢?不是沒必要,是我們沒有時間,沒有可能。

這就是我建議你速讀刷書的原因。過去幾年,我一直堅持速讀刷書。每天至少兩本。給我帶來了幾個好處。

第一,我能基本做到和最新的知識同步。只是同步,而且這局限在我關心的領域內。

第二,我的視野有機會偶爾出個圈。每天堅持認識兩個新朋友,當然就有機會遇到幾個讓我大開眼界的奇葩。

第三,這個最奇妙了,越堅持速讀,你就越發現自己的速度真能飚起來。閱讀越快,一目十行,要義不漏,那是真能做到。閱讀速度是個能力,可以越練越快。

為什么呢?根本原因還是對書本身的態度。如果你讀書慢,我猜測,你肯定是用搜集知識的態度在讀書。我再強調一遍,這種方法不能說不對,只不過數量不可能太大。

搜集嘛,當然怕的是有遺漏。就像我們丟了一顆鉆石,然后去找,那肯定恨不得要把這條街上的每塊磚都翻開來找,那速度就當然慢,強行加速,只能是讓自己累得苦不堪言。

但是我今天講的刷書,不是用的搜集心態,而是逛街的心態。不是問什么東西會遺漏?而是問什么好東西能夠吸引我的目光,攔住我前進的腳步?是書有責任攔住我們,不是我們有責任搜索。

用逛街的心態刷書,有時候是萬花叢中過,片葉不沾身。一本書,很快翻完,發現自己沒有什么收獲。沒關系,有些收獲在你的潛意識里,將來在機緣湊巧的時候,會自動浮現出來的。而有時候呢?又是愛麗絲漫游奇境,掉到一個兔子洞里,會有意外之喜。

我舉個例子,就是上周五,我在給你介紹《偉大的思想》叢書的第8冊,羅斯金的《記憶之燈》的時候,因為節目時間不夠,我是一句話帶過了。

我給你復現一下我刷那本書的心理過程。

首先,羅斯金這個人,我原先模模糊糊地知道,他是19世紀英國的藝術評論家,至于生平、成就、觀點一概不知。所以,我先用一分鐘時間,迅速地把小冊子翻了一遍。你可能會說,一分鐘夠干啥的?夠判斷它是一種什么性質的書。

我花這一分鐘,知道了兩件事:第一,這本小冊子,由四篇文章組成,第一篇是羅斯金一本著作中的一章。后三篇是他的幾個演講稿。第二個判斷,這個羅斯金的演講,是比較概念化的,沒有什么故事,而且也不像西塞羅那樣充滿了煽動性。所以這三篇演講稿,我決定不看,看了也啥都記不住。

但是你說,我什么收獲都沒有嗎?其實不是。因為我記住了第一篇演講稿的題目,是羅斯金在劍橋藝術學校開學典禮上的致辭。講的話題是藝術教育。我在筆記里記了一筆,學校里的藝術教育,羅斯金。如果將來我要琢磨這個領域的話題,我會把它翻出來看的。現在,我們沒有這個需求,看了也白看,留個記號就行了。

好,下面把注意力放到第一篇文章上,就是用作書名的那篇文章《記憶之燈》。一看才知道,這是羅斯金的一本名作,叫《建筑七燈》中的一章。羅斯金把設計一幢建筑的原則羅列了在其中,分別是:犧牲之燈、真理之燈、權力之燈、美之燈、生命之燈、記憶之燈、和順從之燈。也就是用這七個原則,可以設計一項建筑了。我花了五分鐘,把這篇記憶之燈看完了。文字很優美,但是要說觀點,沒有啥。是因為我是外行看不出啥。

但是我緊接著做了兩件事。先是把這七個燈的說法記入筆記,備查。然后,我把這篇文章推薦給了一個朋友。原因是,我前段時間跟他說,做內容一定要做結構化的表述。很容易載入史冊。但是當時我沒有說出一個好例子。現在有了。羅斯金,一個100多年前的一個藝術評論家,靠什么把作品留到現在成為名著?是他當年有不得了的判斷么?不是,他靠的是結構化。

他說有七盞燈可以把一個建筑設計打亮。這種事,哪有什么真理?往往就是一個勇敢者的鐵口直斷啊。就像那本暢銷書《高效能人士的七個習慣》一樣。你怎么知道只有七個?就這么說了,就為這個世界提供了一個思考的框架,框架里面的具體內容可以再優化,框架可以再修改,但是后面的優化,可是在這個框架上面長出來的。這就是名著的氣象,這就是開創之功。

是的,我是沒有仔細看這本書。但是你看,我一個藝術外行,一個建筑學的外行,是不是也能從這本書里得到點收獲?更重要的是,我前后只花了10分鐘左右,從求知的效率上說,非常劃算。

那你可能會說了,這樣讀書,還不是豬八戒吃人參果么?沒關系,我每年還會精讀兩三本書,這些書是怎么來的?就是通過刷書來的。

其實,每天我們有多少個這樣的10分鐘,晃晃也就過去了,拿來刷上一本書,誰能說這不是一件好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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