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大后越來越發現,丟掉的東西,越是著急找到就越找不到,反而當你漸漸忘卻這件事情以后,不經意間就會發現它靜靜地躺在某一個角落等你發掘。
這種感覺就像小時候丟了一塊心愛的橡皮,心急火燎地找遍整個教室卻依舊找不見,于是抹著眼淚回家告訴媽媽。媽媽就會說,“不用太在意嘞,指不定哪天它就會再出現。”
后來,或許一周,或許半年后,果然像媽媽所說的那樣,又在教室后面的角落里發現已被灰塵蒙蔽的橡皮。
不抱過多的希望,或許更會得到想要的結果。
感情同樣也是如此。
我前段時間在微博上看到一篇有關林徽因先生的博文,大致是有關其感情方面的解讀。于是心血來潮讀起了《林徽因傳》,讀罷對于林先生與徐志摩的感情唏噓不已。
我記得那篇博文是寫林徽因之所以選擇梁思成而非徐志摩,是因為她屈從于現實的安穩,梁思成能夠帶給她更富裕充實的生活。
我想,寫那篇文章的一定是位男士,或許在男生眼里徐志摩是浪漫詩人,他的眼里沒有煙火氣,不適合婚姻。可是,對女孩來說,若是她真愛一個男人,即使他一窮二白,也會義無反顧的跟他走下去。
依我淺見,林徽因之所以選擇梁思成,不僅僅是生活層次的原因。
徐志摩在認識林徽因之前就已完婚,可奈何張幼儀自小生活在鄉下,身上或多或少帶有農村人的淳樸,而就是這一點,使得徐志摩在他短暫的一生中都對張幼儀嫌棄不已。
徐志摩和張幼儀之間的婚姻屬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沒有絲毫的愛情摻雜。徐志摩在初次見到張幼儀時,只道她是“鄉下來的土包子”。第一眼,他就沒有瞧上她。
但是抵不過父親的耳提面命,他最后還是與張幼儀結了婚。這場婚姻,斷送了他們兩人一生的幸福。
結婚后,徐志摩偏執地要求出國留學,就是在此次訪學期間,他遇到了林徽因,兩人一見傾心,很快就成為要好的朋友。
這次邂逅,使得徐志摩離婚的想法愈加堅定。后來他不顧懷有身孕的妻子在異鄉舉目無親,不惜成為千夫所指的罪人,成為了近代中國第一位離婚的人。
他在給恩師梁啟超的書信中寫到,“我將于茫茫人海中尋訪我唯一靈魂之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他懷抱著最大的期待去迎接這份愛情。
而彼時,林徽因已與梁啟超之子梁思成定下婚約。
當初剛看這本書時,我心里憤憤不平,憑什么林徽因先認識的徐志摩,他又對他那么好,可是她最后把終生幸福交與梁思成。
可后來,看見身邊人的“恩愛情仇”之后,我漸漸明白了,兩個人的感情之所以走不下去,并不是因為時間,距離這些外在因素。而是一個人苛求的太多,而另一個人卻承擔不起,開始退縮。
徐志摩開始確實得到了林徽因的心,但是他對這段感情的期望值太高,不惜與結發妻子離婚來保衛這段愛情,他不知道潤物細無聲的感情更能夠長久。
而徐志摩后又遇到陸小曼并與之成婚,使得陸小曼硬生生地由“女神”變成了“女神經”,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是基于此。
無論是徐志摩對林徽因,還是陸小曼對徐志摩,他們都對愛人賦予了太大的期望,他們愛人,也熱烈的期望所愛的人愛他們。這種寄予所有的感情都太脆弱,往往更會嚇退愛人。
而反觀徐志摩發妻張幼儀,她知道丈夫不愛他,也并不強求,只是用自己女性的溫柔安撫著他的家人,照顧他的父母,最后徐志摩飛機失事,恐怕最感激的人就是張幼儀了。
三毛說,屬于我的,不刻意追求,它依舊會來;不屬于我的,我雙手緊握,還是會失去。
只記住,盡人事,聽天命。凡事別抱那么大的期待,或許你就賭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