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年,我愛上了偶爾喝酒。
媽媽好像知道我不會喝多那樣,也不會太阻止我喝。我喜歡喝那種聞起來不會難受的。
一
最近的一次喝酒是和潮汕的小豬對喝。
小豬的表姐在家那邊帶了幾個鹵鵝爪過來。那個鵝爪是我見過鹵水食物中最大只的,足有一個巴掌大小。潮汕的人真的很會弄吃的,盡管鹵鵝爪不辣,但是很入味。這種鹵味最棒的就是用來下酒,于是,我買了酒。
可惜在對喝的時候,我喝得太急了。盡管酒的度數不高,但是我就是喝到胃寒,臉紅,醉倒在床上。天氣有點涼,濃厚的酒意讓我覺得身體很冷。發冷促使我找衣服蓋,就這樣睡了好一會。腦子清醒一些后,我搖晃著走到廁所假裝要洗澡入睡。我把水的聲音放至最高,蓋過了我反胃狂吐的聲音。胃依舊寒涼,剛開始不習慣把留在胃里的東西吐出來。為了讓胃舒服點,我索性將手指放到喉嚨里。喉嚨接觸到不明物產生惡心感,一陣從喉嚨至胃深處的惡心顫動了神經,我條件反射地吐了。
剛開始是“嘩啦啦”,接著“嘩嘩啦啦”地狂吐。晚飯吃的榴蓮披薩,喝酒時吃的鹵鵝爪,它們本來要在我的胃里好好待著的,可一下子就乘著我的胃道跑出來。我想了想,應該是涼的酒刺激到了胃。這是我第二次喝到必須得吐出來才舒服的酒。
二
相比第一次喝到吐,這一次少了外在的悲傷,多了點骨子里的落寞。第一次喝到吐,是因為收到了不想收的禮物。我心中的糾結促使我冒起喝酒的欲望,我去了一家熟人的清巴,點了一杯冰涼的啤酒喝。
想讓自己忘掉一件事,忘掉糾結,我選擇喝得急。連和別人碰杯也是殺氣騰騰的,沖得很!事實上我不是會喝酒的人,一杯鋼化玻璃的杯子裝滿下肚,已經是我的極限了。更何況在喝酒界中,喝的急、喝得沖本來就是大忌。我兩樣都占了。等喝完一大杯酒后,我就離開回家了。幸好媽媽早早睡下了,并未發現我喝醉了。
那一次我真的喝得很辛苦。一大杯的酒讓我臉迅速飆紅,冰凍過的酒讓我的胃陷入痙攣抽搐的狀態。我一邊抱著胃,一邊控制不住想哭。為了讓自己舒服點,我抹黑走進廁所,用同樣扣喉的方法逼自己吐個痛快。反復吐了幾次,胃里寒意終于少了很多。我用水清洗了一下嘴巴,再爬回床,逼自己入睡。
那是我允許自己喝到醉,喝到趴在床上的機會。因為酒,當晚我沒再思考,陷入了沉睡。思不得,求不到,或許這個是我允許自己喝醉的借口。
我通過痛苦的方法告訴自己,折磨自己真的一點也不好。與痛苦相比,還不如和快樂相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