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提前預定我年度港劇視帝

Sir問你,多久沒看過TVB了?

記不清了吧。

最近香港回歸20周年,好多人卻發現,港劇里的那種“港味”,離我們漸漸遙遠。

越是這時候,就越需要來點“不認命”的新作——

《盲俠大律師》

踩過界


這部TVB和愛奇藝合作的網劇,Sir起初并不看好。

為什么?

片名就一股山寨味。

盲俠+律師,這設定你想到什么?

對,夜魔俠。


男主文申俠(王浩信 飾),是個眼盲律師。

他花了二十年,訓練出超常的感知能力,為了不輸給視力健全的人。

可以聽聲辨位。在嘈雜的雨聲中,也能精確避開行人。


甚至能聽見心跳,洞察對方的心情。


鼻子靈敏,一下分辨出別人去過什么地方。


果然,這就是夜魔俠啊——

聽心聲。


聞人味。


就連朋友用飲料整蠱他,被他機智調換,也跟《夜魔俠》一毛一樣。



女主呢,看起來也特眼熟。

癲姐(蔡思貝 飾),長刀疤、大齙牙的黑社會大姐大。


停!這不火雞嗎?


難怪好多人會以為,這就是部山寨劇。

Sir再看下去,發現《盲俠大律師》借了別人的殼,講的卻是自己特有的故事。

港劇最有標志性的特色是什么?

小人物。

他們或者丑得獨一無二,或者帶有死性不改的小癖好,總之,就是有股三教九流的市井味

好像天生和高大全劃清了界限。

男主文申俠,不是個完美英雄。

盲,不是他的真正弱點。

雖然看不見,他的生活照樣井井有條,做律師也如魚得水。

問題在于,他還是介意

自己在家時,他會倒一杯紅酒,點一盞小黃燈,吃“燭光晚餐”。


別人會說,你一個盲人啊,點什么燈、搞啥子情調?

平時在公眾場合遇到歧視,他從來不虛的,直接就懟回去。

當律師不是只靠眼睛的

最重要是靠頭腦


可是,被癲姐撞見吃“燭光晚餐”,他瞬間黑臉,趕人。

趕人前,文申俠還要戴上墨鏡。一個盲人,說違心話時,還要掩飾自己的眼神。


而癲姐,看起來大大咧咧、直來直往,感覺刀槍不入。

從來不掩飾自己的大齙牙,經常拿來跟人開玩笑。


可是,酒吧選美,她發現自己高票當選“一姐”時,一巴掌拍在桌子上,怒了。

你們這是在玩我?


你看,終究她還是介意。

《盲俠大律師》讓我們看到的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缺點。

即使包裹著再光鮮、再堅硬的盔甲,也無法徹底讓心里的芥蒂釋懷。

這不就是當初我們愛上港劇的原因——

原來主角們也有著世俗而無害的貪嗔癡,就和我們自己一樣嘛。

《盲俠大律師》的港味,純正。

但如果僅僅如此,也不過相當于戀舊傷懷地說,“老子以前也是闊過的”。

更難得的是,《盲俠大律師》為一鍋老湯底,加入了全新的配料——

不變的小人物視角,更多對邊緣人的關懷。

劇情節奏非常快,一上來開頭就接連打了官司。

第一場,為盲人群體。

文申俠逛街時,聽見另一位盲人,闖了紅燈,被警察帶走。

他路見不平,于是……也闖了紅燈。


雨傘、彩虹色,也很有寓意

法庭上,他小試牛刀,不單幫那位盲人豁免了罰款,還向記者指出,是市政設施的漏洞導致了盲人無法安全過馬路。


不到七分鐘,又救了人,又裝了逼,還造福了社會,順便給自己打了一波廣告。


第二場,為古惑仔。

一般說,律師,要讓自己的被告,看起來越無害、越楚楚可憐,越好。而且上法庭要穿西裝,正派的著裝,能夠幫你贏取好感。

但,文申俠,偏不按套路出牌。他讓古惑仔,愛怎么穿怎么穿。


接下來,警察說,古惑仔深夜被抓,背包里十幾把刀,一看就不像好人。

律師立即抓住這句話,問他,為什么?

警察回答,看他的著裝、外貌、紋身,就跟現在一樣。


文申俠把袖子一挽,露出紋身,從而質疑證人判斷的合理性。


你是基于對我當事人的偏見

單憑他的衣著打扮 身上帶著刀

就質疑他有犯罪意圖


這,就懟得警察無話可說,只能默認自己存在偏見。

為什么他的當事人都有點……非主流呢?

或許因為他的盲,反而更能發現我們眼中習以為常的事情中,不合理的地方。

和很多人一樣,劇中的當事人對盲人律師的第一反應是,不信任。



你看,邊緣人自己也不信任邊緣人。

但文申俠卻能用獨特的“第六感”,證明自己目盲心明

當人人都認為,裸體的形體藝術家,是在用藝術,釋放自己的放蕩欲。


他卻能聽見,她隨表演而變化的心跳聲,聽得到她的心在“吶喊”。


回想第一集的開場,一切早有暗示——

街上的人撐著五顏六色的傘在擋雨,唯獨文申俠的傘,是透明的。



看得見的人,容易被“色”迷惑雙眼;在他的眼里,因為少了掛礙反而分外透徹。

難怪每次他從獨到的角度為被告做完辯護,你就會看到法官這樣的表情——




然而,問題也在于此——法官的表情是不是太多了?

法官,在我們的印象中,好像應該更中立、更少表明傾向才對。

更不用說,劇中一位主要角色王勵凡(李佳芯 飾),自己就是個法官了。

她不但愛慕文申俠,休庭后,跟他喝個酒調個情,竟然,還參與庭外的案件事宜。

據我所知沒有一條法律規定

法官不能跟辯方律師喝酒聊天


讓人很難相信,她的審判,能夠完全置身其外,依法依據。

這部劇的另一個名字,“踩過界”,其實已經表明了傾向——

相比常規的律政劇,它會更多地尋求非常手段。

比如為了制造證據,文申俠會派出好友色誘原告,證明他的性變態心理。


這,是不是已經越線犯規了?

Sir并非認為非常手段完全不可取。

但《盲俠大律師》的問題在于,它缺乏交代法律制度的失效,以至于人們不得不用非法途徑尋求正義。

“俠”和“法”,本來就是對立的。

在法律鞭長莫及的地方,我們贊同用俠義去進行救濟。

而在正統法律面前,如果還使氣任俠,那么就是法律精神的缺失了。

當然,你也可以說,娛樂作品,不要斤斤計較。

《盲俠大律師》當然是TVB近年來難得的好劇,Sir希望的只是,它能不能更好一些?

看到了不公,沖上前去行俠仗義,是好樣的。

而揭示出造成不公的,冷漠、頑固、自大的制度性根源,才更難得。

在《盲俠大律師》中,你處處可見到,這種深淵薄冰的暗示——

邊緣人要獲得尊重,不得不用邊緣的方法。

這才是致命的危險。


本文圖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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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助理:漢斯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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