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自pixapay,CC0
2017年6月8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與相關通信公司合作,由法院出具協助執行通知書,對“老賴”手機定制彩鈴:“你撥打的機主已被登封市人民法院發布為失信被執行人,請督促其盡快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該彩鈴只有法院出具手續方可移除。上述信息經核實,其已公布于登封市人民法院官方網站。
在登封市因彩鈴新招火了一把前,山東省淄博中院同樣推出了為失信人定制彩鈴這一懲治“老賴”的舉措。早在2017年4月20日,淄博中院以張店區人民法院為試點,在全國率先對“老賴”實施通信限制。通信限制不僅限于彩鈴,甚至在失信被執行人在撥打電話接通前亦會出現提示語音公布其失信行為。PS:上述信息未核實,法院官方網站無相關文章。
在網絡、電話已經和生活密不可分的時代,這“彩鈴”新方式無疑是極大推動了執行案件的進展。一碼歸一碼,如何將個例推廣開才是更加重要,讓法院不在只有“別人家的”法院來的貼心。之前通過淘寶、支付寶、物流、出入境等等協同合作也曾報道過,但在案件執行過程中還是困難重重,希望以后能真正的落到實處,普及開來。不知道為何我再這想到了英美的判例法,想跑題了。
【法律普及】老賴被禁止的8項高消費:(1)乘坐交通工具時,乘坐飛機、列車軟臥、高鐵、輪船二等以上艙位;(2)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3)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4)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5)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6)旅游、度假;(7)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8)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阮道明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