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屆觀音山論劍:“標桿企業”研討會
王才亮教授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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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5年2月15日,由《中國律媒名家100人》、《中國律師100人》聯合主辦的第一屆“觀音山論劍”:“標桿企業——全國首家民營國家級森林公園”研討會在首都北京隆重召開。
1.研討會背景及主題
此次會議旨在反思備受關注的“觀音山事件”,并結合中央二十屆三中全會決議精神,對地方官員在處理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相關事務中的23項違法亂政行為進行深入剖析。
本次研討會以“標桿企業——全國首家民營國家級森林公園”為主題,聚焦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這一具有標志性意義的民營企業。作為中國第一家民營的國家級森林公園,廣東觀音山森林公園的經營狀況直接關系到全國民營企業的信心與發展前景。
研討會通過分析“觀音山事件”及其背后涉及的法律、政策問題,揭示了當前民營企業面臨的復雜法治環境,以及地方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性。
“觀音山論劍”的理念是揚威法治之劍、傳播正義之聲,將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比喻為一個大擂臺,“論劍”則象征著用法治與正義的力量維護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這一理念得到了與會專家的高度認可,并被廣泛傳播。
2.與會嘉賓陣容強大
研討會吸引了眾多重量級嘉賓出席,包括著名法律人劉桂明教授(《中國律師》雜志原總編輯、清華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王才亮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中國建設管理與房地產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戴偉社長(中國案例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盧潁中律師(北京法大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等法律界權威人士;以及金仲兵總編輯(《律媒先鋒》網、《企業與法律》網、《中國律師100人》主辦人)、劉立云先生(央廣網法治頻道運營總監)、鄧琳女士(環境生態網主編)、楊仕省先生(原華夏時報高級記者)等資深媒體人。
還有來自人民日報社、法治日報、中國新聞社等多家主流媒體的記者和編輯參與報道,確保研討會成果能夠廣泛傳播,引起社會各界對民營企業法治環境的關注。
3. “觀音山事件”概述
自成立以來,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遭遇了至少23項違法亂政行為,這些問題嚴重影響了公園的正常運營與發展。具體包括政府方面不支持申報國家級森林公園、少數官員公開搶奪公園資源、稅務部門無端查封公司賬本、林業局阻撓修編總體規劃等一系列違規操作。這些問題不僅損害了公園的合法權益,也暴露出地方官員在行使公權力時存在的嚴重問題。
例如,廣東東莞市發文要求公園免收門票,但作為一家民營企業,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并無政府撥款支持,每年需支付數百名員工工資福利及森林保育費用數千萬元。
再如,少數官員惡意指責公園內水庫為違建,并強行放干水庫中的水,導致生態環境遭到破壞。
這些行為不僅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也對公園的可持續發展造成了巨大阻礙。
4. 專家觀點解析
4.1 法治環境的重要性
王才亮教授在現場分享中指出,觀音山事件實際上反映了地方官員能否落實中央二十屆三中全會決議精神的問題,是官員“公器私用”的典型表現。他強調,必須將公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平衡好公權力與私權利之間的關系,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
王才亮(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中國建設管理與房地產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
“我知道這幾年他們比較辛苦,事情不斷。別說一個小小的民營企業,就是幾個人搞的,你就是央企,遇上地方上的土豪劣紳的時候、官員的時候,一個科級干部把一個副部級的央企搞的灰頭土臉,很正常,因為行政權力代表的是國家,出來執法的人,干擾你的人可能就是一個科員,甚至可能連干部編都沒有的人,你怎么辦?他代表的是國家,他不管你這個企業有多大,你的損失有多大不管,他干擾你,你就沒辦法。
你要盡量依法維權,要把這種民事糾紛和村委會的糾紛納入到行政保護的領域。”
王才亮教授還提到,在不動產管理和城鄉建設管理領域,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事件同樣具有典型意義。根據廣東省森林保護條例相關規定,已納入國家規劃的森林資源不得隨意改變用途,任何調整均需經國家機關批準。因此,對于東莞市政府提出的撤銷觀音山國家級森林公園許可的要求,應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王才亮(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中國建設管理與房地產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
“我也感覺到站在不動產管理、城鄉建設管理的角度,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這個事也是一個比較典型的案子。
我講一個最簡單的,廣東省有一個森林保護條例,其中第十條第二章資源保護里面就規定的很明確,已經對納入到國家規劃的,要經國家機關批準才能改變。他重新登記,重新搞,堅持的是國土利用規劃的長期規劃。
自然資源部的官方網站上對已有的國家森林公園不存在摘牌降格的問題,摘牌降格就要問責,廣東東莞難得有一個國家森林公園,居然現在不符合條件要摘牌了,出了什么問題?是誰把它搞垮了,要問責。”
4.2 民營企業應對策略
針對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如何有效應對,王才亮教授建議應盡量將民事糾紛納入行政保護范疇,充分利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他還強調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管理層應注意收集和整理有關生態保護方面的數據資料,如森林蘊藏量、植物多樣性、動物多樣性等指標的變化情況,通過科學的數據證明公園在環境保護方面取得的成就,從而贏得更多社會支持。
王才亮教授還指出,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應加強對外宣傳力度,向有關部門匯報其在促進當地經濟發展、改善生態環境等方面做出的貢獻,爭取獲得更多政策支持。
王才亮(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中國建設管理與房地產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
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要走哪條路,實際上他缺少這個材料。實際上他做了很多工作,但他應該往上報:我有多少畝的山地,過去是次生林,它本身不是原始森林,主要是次生林為主的公園,有一點原始森林,你要著重宣傳:我通過依法保護環境,公園范圍多少,比如說最簡單的一個數字,林木的蘊藏量,原來都是瘦樹、矮樹,一平米方可能就是五六立方的樹了不得了。現在長大了,成為大樹,一棵大樹弄不好就是十幾立方米的木材。這種數據他從來沒注意到。
他給上面匯報,這個森林公園通過我的保護,二十多年前我承包之前,國家批國家森林公園之前,森林蘊藏量,一算就出來了。他用選擇性的標本測量法,多少立方米的,還有植物的多樣性,動物的多樣性,通過森林保護,多少年沒過來的鳥現在有鳥了,因為沒人,保護區里面人少,除了觀音像這里人聲鼎沸,是賺錢的部分,還有更多的森林保護的部分。”
5. 對全國民營企業的啟示
觀音山事件作為全國民營企業的“典型”、“樣本”案例,對其他民營企業具有重要的警示作用。
民營企業在面對地方政府不當干預時,應積極運用法律武器捍衛自身權益,避免因妥協退讓而遭受更大損失。企業要注重提升自身軟實力,加強品牌建設和市場推廣,樹立良好社會形象。地方政府應當依法行政,促進國企、民企平等發展,持續優化地方法治環境和營商環境。
第一屆“觀音山論劍”:“標桿企業——全國首家民營國家級森林公園”研討會的成功舉辦,不僅為解決觀音山事件提供了新思路,也為推動我國民營企業健康發展注入了強大動力。未來,希望社會各界共同努力,營造更加公平透明的法治環境,助力民營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