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一篇讀后感,不過我依然想寫。因為關于讀書,有的感動需要銘記。
6月5號大冰又出新書了。這是繼《乖,摸摸頭》、《阿彌陀佛,么么噠》、《你壞》、《我不》之后的第五本。同樣的藍色封面、小孩子,書名剛好叫做《小孩》。
剛預售,我就下單了。原因很簡單——我想買一本!
只是想著買一本而已,這是全部的意義,或許拿到之后擺在書架就那么放很久很久,我也要買一本。
我喜歡藍色,剛好封面是藍色,這樣的理由也不錯吧。
但是原因哪里只是這些呢?
這些天看到有人開始批評嫌棄他的書了。細細的數落著它書的毛病,那些被被人稱贊的地方,也成了被人詬病的地方。讀這樣的文章,其實有些難過。
然后又想起,身邊的人之前看到我買他的書,看到書名還來嘲笑我,那時候的我也不反駁。只是如今恰逢其時,有的話不吐不快。
大冰是是一個充滿標簽的人,但如果一直關注過他的書,就會知道,他的書,封面的作者介紹,從最初的“作家、主持人、民謠歌手、科班油畫畫師,酒吧掌柜……”到如今就只是一句“野生作家,說書人”。
那么至少應該認可一件事,他是一個寫故事的人。就像他自己也說,他不是作家,頂多是一個作者。既然如此,又何必要拿一個對待作家的標準去對待他?
那些分析評論批評里,說他寫的東西是套上真實外衣的煽情的公路雞湯。這可真是一個充滿修飾詞的批判呢。
我第一年讀大冰是在高中,那時候他剛出了兩本書《乖,摸摸頭》和《阿彌陀佛,么么噠》。是那種一讀就愿意讀很久的那種。對于我這個不喜歡讀書的人來說實在是件奢侈的事情。這種時候那些評論就說:他的書對于涉世未深的青年們來說很是容易被帶入。那么我就承認自己被帶入咯,心甘情愿。
他寫了很多故事,按照說法,都是他早年四處流浪、漂泊時遇到的人和事情。他就像個混混又像一個虔誠的信徒,婉轉而不失脾氣的向我們道來。時而細膩,時而粗狂,充滿了灑脫的意味。這完全和那些所謂名著不一樣啊。不復雜,簡單直爽,語言也不優美,有的話語就是那么一句粗口,而這些就是我們喜歡他,喜歡他的書的理由啊。這些本不該成為批評他的理由。
他的書,他的故事,我從來沒去在意過是否真實,這從來都不重要。因為能打動人的故事就是好故事,能講打動人的故事的人說是好的說書人,這本就是天經地義的道理啊。他展示的世界是一個現代社會的“江湖”,哪怕是編出來的我都覺得很有味道。他沒想著去改變誰,他只是給予如今太多太多身不由己的人們以安慰,一個更加貼近內心的安慰。
這個社會太忙了,現在的人都太忙了,忙到太少關注自己的情感,關注自己的內心,變得干涸而生硬,大冰的故事只是在下一場下雨,又如何就能說一種傳銷式精神傳遞了?
多少人因此就一股腦改變生活,拋卻當下么?沒有啊!有多少人,動不動就說走就走么?沒有啊!絕大部分的人們,讀過他的故事以后依舊在原來那個當下活著,只是不那么木訥,有了些生氣。這終歸是一件美好的事情。
覺得他的書名俗氣么?但稱作簡單不是更好。在這復雜的世界讀個簡單的書,做個又生氣的夢,做一個天真的人不是很好么?
新書《小孩》,我很期待,我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