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灘
今天我閱讀的是《書寫寶典》第12章,地點游記。
沒人能像剛旅行回家的人那樣很快就招人煩。這種人特別享受自己的旅行,非得把一切都告訴大家不可——但我們并不想聽這“一切”。
這一點我真是感同身受。
記得前年從泰國回來那一次,我的感受特別深。泰國的異域文化、豐富多樣的美食,包括美艷動人的那些人妖們,那一次的旅行讓我感覺與國內游簡直大不同。回到家后,我很興奮地向家人講述著,拿出照片給媽媽翻看著。可是,她聽著聽著,就沒了多大興趣,好像是等著我講完,她好繼續看她的肥皂劇。
這事兒對我的觸動挺大的,還以為是因為我的表達能力太差導致老媽聽不下去。原來今天才知道,像我那樣很“享受”地講述著自己感興趣的,完全不顧慮到別人的興趣點,像我那樣平鋪直敘地講著,怎么能吸引人呢?
其實講述和寫作也是相通的,我們常常犯的錯誤,就是凡事太喜歡“先入為主”,以為自己喜歡的,就是別人感興趣的。
我們只想聽一部分,聽是什么使他的旅行不眾不同?聽他能告訴我們有什么我們還不知道的?
通過這章節的學習讓我認識到了,不管是要做一個好的演講者、還是寫作者,必須站在讀者和聽眾的角度,講述一些他們感興趣的,或是平時鮮少發現的細節、亮點。突出的對關鍵性的細節的重點打造,不停地審視和創編,這才是創作出視角全新的作品的好辦法。
你不是為了自己而創作,更關鍵是的,你要寫出來的東西能夠對別人有用,對別人有價值,這樣別人才會對你的作品,感到滿意并有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