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結尾
孟云沒有喊夠那一萬遍的 ‘林佳,我愛你’,林佳 也沒有吃到芒果到死。
本以為在這部電影會得到一點溫暖,然而這次的前任 導演你真的是把血淋淋的真實表現到了我的面前。
不久前,跟朋友討論過。要找什么樣的女朋友,我說:不能找一個跟我一樣的人。他問我,我笑著聽他辯解,沒有辦法跟他說出一個所以然。
其實就像這部電影說的,兩個人太像了。會說一樣的話 ,會有一樣的思維方式,追求同一樣的生活,希望擁有同樣壁壘的自我空間。其實 最大的問題在于 都想讓對方成為自己希望的那個人,卻從來都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一個更自己完全不像的人,這樣 自然也不會知道 雙方是多么抗拒被動的變化,
有人說 愛一個人 你應該為他改變。
我覺得有道理,你是該為他改變,不能再抽煙,不能再喝酒,你不能在晚上在外邊浪一夜 你要知道 家里有個人在等著你 對的? 你該這樣 該想著自己不是一個人了。
還有人說 愛一個人 你應該愛他的全部
我覺得 這也是對的 想想你當初 為什么會喜歡上她/他 呢 或者是 她講臺上那倔強又可愛臉龐 亦或者是 他堅毅而又細致堅持工作的一瞬間
我想 你當時心動的 肯定不是后來你心中想要他成為的樣子
你愛的 還是那個他的那個 本我
而他改變的 我覺得哪一種責任 一種知道又愛而生的意識話行為 也還是那個 本我
有點扯遠了 這部電影在結局的時候
我在祈禱 沒有喊夠一萬遍 她也還活著 不做數的吧
然而 結果卻是真的林佳 抱著孩紙出鏡。
在那個再見出來的時候
我真的找不到借口在留著腰間這條用了好多年的腰帶了
當初 我說分手之后 我說換掉你留下的所有東西 換完的時候 我就會忘了你了
18年了 腰帶 真的不能用了。
再見了 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