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重疾時要不要救治的想法

想說一下人在不能自理又神志不清的情況下,子女要不要救治的問題。

我覺得,如果活著不能出去看看陽光,聞聞泥土,上廁所都不能,只是遭罪。那么活著的意義何在?除了連累別人,就剩下自己遭罪了。人類的惻隱之心,是在行善嗎?

我希望自己能在活著時能得到應有的尊重和愛戴,如果能得到就心滿意足了。這個世上有尊嚴的活著是我的追求。倘若活成植物人那樣,于我而言是痛苦,與別人(尤其是子女)而言已是拖累。為什么不落得輕松呢?

死,有時候是解脫。

生的意義,在于創造,享受。連基本的享受都不存在了。這個生,還有什么值得留戀的?

人的孝心和善良要有限度不能太執拗。

? ? ? ? ? ?

? ? ? ? ? ? 20220115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轉載或內容合作請聯系作者
平臺聲明:文章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由作者上傳并發布,文章內容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簡書系信息發布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推薦閱讀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