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一個儀式感很強的人。
比如每天讀書寫作時必洗手凈面,端坐于書桌前。因為我覺得這件事需蘭心蕙質,只有干干凈凈才配得上這四個字。若不是沒有香爐,我想我會連熏香都點上的。呵呵,是不是有點裝逼?
每次外出時,我必打扮收拾得體,然后和家人交待一聲:我出去做某某事去了,聽人答應一聲才會出門。從未不顧形象邋里邋遢或不和家人交待就出去,除非當時家中無人。因為我覺得收拾得體,是對自己的愛和尊重;和家人交待再走是對家人的愛和尊重。
還有吃水果時,我兒子會想辦法把水果切的很好看,然后再裝盤,淋上沙拉,插上牙簽,才開始津津有味的吃起來。我覺得挺有生活情趣,把簡單的一個水果吃得這么有情調,是這個孩子熱愛生活的一種體現。
在今天以前,我沒想過這是生活的儀式感,我只是把它當作生活習慣去堅持。
也許有人說,你這叫什么儀式感,你這就是裝逼!
如果這種裝逼可以讓平淡的日子鮮活起來,可以讓本無意義的人生豐盈起來,那么這種裝,我愿意裝到底。
那么,什么是儀式感呢?儀式感和儀式是一回事嗎?
關于儀式,我查了資料。
二十世紀的人類學家,專門研究儀式領域的維克多·特納說:“每個人的一生都伴隨著儀式:誕生、成年、結婚、為人父母、工作,升職,職業專業化的確認,死亡。每一個事件發生都伴隨著儀式,通過儀式從一個狀態過渡到另一個狀態。”
從維克多·特納的說法中我們可以知道,儀式無處不在,它是人類文明當中一種普遍的社會活動,一種特定的行為模式。通過它,強化時間的流逝,使無序的生命變得有序,為人生尋找到實現價值的路徑。
在法國作家安東尼·德·圣愛克蘇佩里所著的《小王子》一書中,對儀式也有描述:
“你每天最好在同一時間赴約。” 狐貍說,“比如,你定在下午四點鐘來, 那么從三點鐘開始,我就感到高興。時間越臨近,我就越高興。等到了四點,我就很激動,很興奮;我就認識到幸福是要付出代價的。但是,如果你隨便什么時候來,我就不知道該從什么時候期待你的到來。我們需要儀式。”
“儀式是什么?”? 小王子問。
“這也是經常被遺忘的事情。”狐貍說,“它使某個日子區別其他日 子,使某一時刻不同與其他時刻。”
小狐貍說得很清楚,儀式,使某個日子區別于其他日子,使某一時刻不同于其他時刻。這就是儀式賦予我們的意義。我覺得也可以理解為,使本無意義的生命,變得有意義。使平淡的人生煥發光彩。
在有些版本里,這本書里的“儀式”兩個字被翻譯成了“講究”,我覺得這個講究二字更趨于儀式感。
儀式感會給人一種強烈的心理暗示。就象小狐貍所說的,定下來的時間,它就會在等待中興奮激動,這就是心理暗示的表象。儀式感就是人們表達內心情感最直接的方式。
天安門廣場升國旗,就是一個很莊重的儀式。升旗手護旗手們就是懷有一種強烈的儀式感,才能通過辛苦的訓練,把那些堅毅的表情動作,莊重的軍禮,做到位。從而感染著每一個參加觀禮的人們。觀禮的人也從這種儀式中,油然而生對國家的認同感,強烈的民族自豪感等等感受,這就是參與其中的儀式感。
最常見的結婚典禮,也是一個很莊重的儀式。新郎新娘攜手共度人生,當著眾賓客,互許諾言相伴一生,多么神圣多么莊嚴的時刻。大家想想,如果沒有懷有神圣的儀式感,在那個眾人矚目的時刻,新郎或新娘會不會失措,甚至笑場?當然,在那個喜慶的時刻,偶爾笑下場也無傷大雅,可不得體的笑場,只怕被人覺得有腦子不夠用之嫌。
所以,在那些重要的儀式里,懷有神圣莊嚴的儀式感是必不可少的。只有儀式感,才能使那個莊嚴美好的日子不同于平常日子,使那一時刻區別于其它時刻,使平凡的我們變得不平凡,才能在那個難忘的日子里,留下最美好的記憶。
在我平淡的生活里,小小的儀式感也能讓眼前的日子與平常不同,那何樂而不為呢?只是費點小心思,不多花費一分錢,就能提高生活格調,干嗎不要儀式感呢?好時光,值得我們好好裝扮,慢慢度過。儀式感也是一場自我修行。恰如其分的裝逼,就是儀式感。
儀式,提醒著你時光的流逝,到你該干什么的時間了。
儀式感,則提醒著平凡的我們,生活除了茍且,還有詩和遠方。
? ? ? ? ? ? 靜心漫時光? 2017.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