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會想一個問題。高雅和低俗是對立的嘛?接地氣的文字為什么人們會覺得沒有文采?所謂的文藝感是那些看不懂的文字堆砌嗎?
小時候為了追求意境感,為賦新詞強說愁。
為了顯得自己有文化。總要有一些常人不說的話語詞藻,才能顯得與眾不同。
年紀大了之后,開始對白居易的平實有更深的了解。小到三歲,大到八十歲老歐都能看懂。何等的風采。
在寫作上。我也越來越追求樸實。沒有什么比簡單的訴說自己的看法主張更能讓人理解了。
哪怕我說的再簡潔,也總有一些人不理解。
就像我身邊的一些朋友。在朋友圈發的話,永遠讓人無法理解。更別說共情。
所以,理解不是一個簡單的事。從源頭上把話簡單說了,才是硬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