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橫行的年代,懂常識才不會被騙

上半部分是德國工業設計大師迪特拉姆斯 1961年為braun設計的收音機。下半部分是荔枝FM的APP界面,是不是很憤怒? 讀完這本書,你的想法可能會發生變化。

我們生活在一個被廣告包圍的年代。電梯、朋友圈、公交站牌、滑雪場······所有目光可能觸及的地方,都展示著各式各樣的廣告。廣告甚至成為社會變遷的活化石,從《廣告狂人》中我們能旁觀到到時代與人情的滾滾向前。因此,一個現代人,不論從事何種職業,了解一些廣告知識,很有必要。

因為關注了作者的微信公眾賬號,并且覺得內容不錯,所以購買這本《寫給非廣告人的廣告常識》就順理成章了。在一趟飛機航班上,我開始了閱讀,然而讀著讀著就開始憤怒,簡直想把舷窗撬開直接把書扔掉。為什么?因為說話拖泥帶水,信息密度太低。我崇尚簡潔的寫作風格,能用一個字堅決不用一個詞,能寫一句話就不寫兩句話。讀信息密度低的書,是浪費生命。而書的作者,相當于謀財害命。

要了解一個行業,最好的開始方法是找到一本概覽性書籍,把它作為地圖,指導下一步的探索。遺憾的是,目前關于廣告、營銷、創意的好書實在太少。要么是流傳多年的國外理論經典,要么是一幫書販子花幾個星期攢出的跟風書籍。所以我不得不重新拿起這本《寫給非廣告人的廣告常識》,開始瀏覽。這一次,很多有價值的內容慢慢浮現,讓我受益匪淺。

廣告是用圖文關系來解決商業問題###

什么是廣告?不同的人有不一樣的看法。有人說廣告是藝術,有人說廣告是娛樂,有人還說廣告只不過是欺騙人心的垃圾。從業者希望美化它,消費者試圖遠離它,企業把它看做商業行為的一小部分。

作者的定義讓人耳目一新。

廣告就是沿著一個商業主體處理圖文關系。商業主題就是策劃,圖畫就是設計,文字就是文案。文案無外乎聽的,看的,試聽的,圖片無外乎就平面的、立體的、靜態的、動態的。

從這個定義出發,可以得到三條結論:第一,廣告的目的是解決商業問題,所謂的秀創意的飛機稿就算不上真正的廣告;第二,商業問題各式各樣,有的是吸引關注,有的是促進購買,有的是建立品牌形象,因此不能簡單地把廣告等同于直接拉動銷售;第三,廣告如何實現目的?把文案和設計相結合,以能夠打動消費者的形式展現,建立有效的圖文關系,并且與商業目的完美契合,這才是真正的廣告之道。

從0到1創建品牌是廣告人的終極命題###

每一個行業都喜歡美化自己。新聞界自詡為“第四權力”,教師把自己稱作“人類靈魂的工程師”,廣告行業的這一句更加浮夸——“不做總統,就做廣告人”。不過,美化解決不了任何問題,貼近實質、踏實做事才是正道。

什么才是廣告人的核心價值?作者說:技能是基礎,學會從無到有地培養一個品牌,才是一個好的廣告人最終應該具備的根本素質。

除此之外,本書還有一些亮點,值得玩味。

  • 那些你堅持了超過5年的事情都可能成為你就業的方向、擇業的法門和事業的起點。今天我們如果有哪方面做得很稱心如意,一定是過往的家族積累或者后天的自我積累,在某些方面無意識地做對了一些事情。

  • 一個沒有主見,不能判斷好壞,不能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的人——不適合創業。

  • 史考特·亞當斯說:我們這個星期有將近六十億哥白癡,生活在幾千個聰明得不得了的突變種設計的文明里。糗事百科創始人王堅(著作《結網》)說:重新發明輪子有兩個問題:世界上沒有幾個人可以發明出來;重新發明并沒有創造出新的價值。

  • 越有甲方思維,約容易放開手腳做出好創意,好廣告。越強調創意越容易鉆入創意的牛角尖。甲方思維是解決問題的思維,是ROT思維。

  • 經歷了產品紙上,到推銷至少,到營銷紙上,到社會營銷至上,到移動互聯網時代,又回到了產品至上。說白了是從“信息匱乏得需要了解”到“信息泛濫得繼續甄別”的反向回歸。

  • 朋友推薦、熟人推薦、歸類推薦的好處是用戶不設防。

  • 任何朋友都至少有兩個傳播體系:一個是品牌自上而下的整合傳播體系,一個是消費者自下而上的口碑傳播體系。

對沒有在廣告公司工作過的人來說,這本書值得翻閱。如果作者能把篇幅減小到目前的三分之一,就特別值得一看。

題圖:上半部分是德國工業設計大師迪特拉姆斯 1961年為braun設計的收音機。下半部分是荔枝FM的APP界面,是不是很憤怒? 讀完這本書,你的想法可能會發生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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