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主要講述了主人公李雪蓮,因為種種的矛盾,為了一個說法,一直上訴了二十年直到由頭(她的前夫)死后,無法上訴最后自殺的事情。在她打官司的二十年中,主要講述了她第一年和第二十年上訴的兩件事。
第一年在上訴的過程中是一級又一級的官員而其中因為各種原因都沒把她當回事,最后她又直接向人大進發,而又因為各種陰差陽錯導致從市長到法院院長被撤職的這一令人感到驚異的結果。而在第二十年后,她最終因為她的前夫死亡無緣上訴最后自殺。而這些都是序言的部分。
真正的正文是以“玩呢”為題目只是講了一個被李雪蓮給告下來的縣長因為回家買不到票所以頭舉上訴的牌子結果不到一分鐘就被逮捕遣送原籍,以圓打麻將的事。
正文只有幾十頁,而序言則達到了二百多頁,使得文章安排的很是怪異,而每篇序言拿出來則又是一篇小說,作者的安排真是巧妙。
這本書中的主人公為了自己的名譽竟然不顧一切堅持了二十年,而為了一個所謂的面子問題,竟然敢冒死到京城告御狀而到最后反倒以告狀為生,這不僅讓我們有些人深思是否自己就是為了面子活著,為了別人活著。
最后選擇在一篇桃花林里自殺,卻被看林人攔住,并且勸阻:何必在一棵樹上吊死呢。
但我們也要像她學習,能夠做到如此的堅持,能夠不畏高官利祿。也正是有了這樣的人,才能使那些貪官污吏放棄其所作為。
人生是豐富多彩的,我們不能為了面子問題而活,我們不斷的去探索,去發現,堅持不懈不斷的磨練自己這樣才能使人生更加輝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