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卿說:“我喜歡莫泊桑的那句話,生活不可能像你想象得那么好,但也不會像你想象得那么糟。”這是一個五旬女人的空間轉發(fā)。她還是個當老師的。
由此,你讀到了什么?
我讀到的是:盲目的跟隨崇拜;甚至,就是奴性!這個女人如此,董卿亦然。當然,二者的區(qū)別在于:這個女人轉發(fā)時居然連“董卿說”三個字都舍不得刪掉,嫣然董卿也成了某種正確性的化身和裁判。
我聽到的是:莫大爺在地下樂——他斷然想象不到,自己的一句隨筆置辭,一百好幾十年后居然還會被泱泱大國第一傳媒的頭號女主持嘖嘖贊美,更遑論膝蓋比這俏娘們還軟的更俗之人。
不妨換個角度。如果有人一本正經跟你說:吃飽了就不餓,吃多了又撐得慌,你會因此“喜歡”然后當回事地轉發(fā)嗎?!呵呵,估計你沒病到這個程度。然而,被兩個女人相繼學舌的莫大爺?shù)膬删洹罢嫜浴辈贿^就是這個水平的話,是連郊區(qū)農婦都懂得的膚淺道理。于是,這個女人有病,董卿也一樣。
這么兩句廢話就讓兩個女人膝蓋發(fā)軟的原因是同一個:說話之人叫莫泊桑;未必真了解他多少,但朦朦朧朧知道是個大師名人那種。那么,who is 莫大爺?不用提什么與契科夫、歐.亨利齊名的歐洲三大短篇小說巨匠,什么批判現(xiàn)實主義文學家及其成名作《羊脂球》;我想提的是另外兩件事:其一,弗洛伊德老爺子曾經尖銳指出,沉溺于文學或藝術創(chuàng)作之人,往往于現(xiàn)實生活中屢遭挫折(抑或他們就不擅于活在現(xiàn)實里),而作品就成了他們排解內心壓抑的出口和工具。其二,莫大爺很短命;且他于區(qū)區(qū)43歲離世之前,早就是個精神分裂的重癥患者。
二者相加,至少可以說明另外兩件事:其一,莫大爺在“晚年”會經常說胡話;其二,即便是他老人家不犯病時候說的話,對你出門撈世界也未必有益,甚至就是害你!運用同樣的邏輯,我筆下也嘲諷過不久前拿莫言的“真言”當天條頻頻發(fā)朋友圈的沒腦子之人。
英雄崇拜,幾乎是全人類的共有心理和行為。除了極少數(shù)精英和和另一頭的二愣子,絕大部分人會選擇跟隨和模仿他人的角色取位和行為方式,因為這通常意味著相對的安全,至少是死了也有大把人陪綁的結果。值得論的、也最容易出笑話的是誰夠資格做英雄,以及英雄們說的啥干的啥才值得崇拜模仿。引發(fā)這篇文字的便是如上的此類笑話——其一,一個小說家夠英雄嗎?別說他晚年就是個精神分裂者。其二,英雄放屁顯然沒人會模仿,英雄的屁話就值得尊崇嗎?!或言,凡人的滑稽和可悲在于:他們常常忘了英雄也會排廢氣,就如同他們也會講屁話俗話廢話。再抑或,同樣的話出自英雄之口就會被捧為金科玉律,凡人通常不敢或懶得對其舉起自我評判的尺子,而是會本能地犯起腦無能和軟膝蓋病;相反,別說出自農婦,即便是近旁的真明白人講出來也會被扣上牛逼逞能不隨眾的臟帽子。我曾經意味深長地寫過:不是你丫說的不對,而是因為你丫就住在燕郊跟我們一樣的小區(qū)里......
呵呵,我沒忘了自己的淡操心——董卿也好這個女人也罷,提提莫泊桑湊一條轉發(fā)而已;出門該干嘛的時候,她們根本想不起這位死了一百多年的爺說過什么,更不會照本宣科付諸踐行,因為門外的利益交換機制和博弈法則跟他老人家屁關系沒有。他既不知道百年后的世界,更不懂得現(xiàn)今的中國人。
如上文字一經發(fā)布,隨即惹惱了當事的那位女人,呵斥本人曰:過分了啊!我回復:嗯,沒錯。?呵呵,無腦和軟膝蓋到這份兒上,當然過分,引發(fā)舒某的口誅筆伐也就是自然之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