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楚嫻(來源:《福州大學報》)
“逃課回來看我科最后一場球賽。”在看球賽的時候手機震動了一下,看到發信人我會心一笑,好久不見啊。
方是我很多年的朋友,多少年呢,從小學一年級扔籃球砸到我,到大學一年級的今天給我發了這條沒有人稱的信息。一周前,微博騰訊處處都在推送“科比最后一戰”時我翻了張高一時運動會的合照,輾轉反側一夜,最終也沒給他發句問候。
他在吉林,我在福州。方從小就是長得好看的那種男孩,有倒三角的背,長睫毛,深深的,像潭湖泊一樣的眼睛。四年級的聯歡會他抱著吉他,穿著牛仔短褲站在臺上唱了首《童年》,從那之后我對男生的審美就定了格。那一年是哪一年,我忘了吧,只知道過了沒多久的十二月,我過生日的時候他畫了幅國畫,裝裱得像個大家作品,卷軸上龍飛鳳舞簽著他的名字和生日快樂四個字——那幅畫現在還在我家里的書柜里躺著,裱紙泛了黃。
那時候他坐在我旁邊,琴棋書畫球,樣樣精通,成績也好,是那種旁邊小男生都做著拿筆戳女孩子后背,被老師訓時還會哭鼻子的事情時,他會在自然課我沒帶課本時把書扔給我,自己到后面去罰站的人。
那年周董的 《七里香》 紅遍全國,他轉著筆哼著歌做著奧數題,突然拿胳膊捅了我一下說,你出現在我詩的每一頁,喂,這歌最后一句有你名字耶。
那之后,我常常和別人這樣介紹自己:“你出現在我詩的每一頁,嗯,就是我的名字。”
等高一那年再見,方就是個有故事的大男孩了。他依舊和以前一樣,在一個滿是學霸的班級里,曠課打球,遲到,在考試前一天打電話問我考試時間,在打鈴前一分鐘到了考場找我拿筆。
當時的他失了一場戀,那個女孩還在他的課堂作文里。
我那時候還沒想過和除了他之外的誰會談場戀愛,他在我的課堂作文里。
他像是我心中一座山丘,像是醉翁的山水,我是那個醒來就必須走的醉翁。
高一寒假他去了趟蘇州,回來的時候給我帶了席慕蓉的第七本詩集。“知道你喜歡,就帶回來了。”他穿著球服跨在山地車上,輕描淡寫地說了一句,然后把一罐可樂遞給我,“別喝太多可樂,會胖。”細枝末節,那時的我,能感受到所有細微的善意,來自于他。
他很愛打球,喜歡科比。高一快結束的時候,科比跟腱斷裂。那年湖人打得一敗涂地,他拉著我和他一起看球,最后熱火贏了馬刺,他罵了差不多一年份的臟話。然后對我說:“今年是科比受傷了,等明年他好了,湖人一定贏。到那時候我請你吃飯啊。”
那個夏天像一首詩。我們天天從詩詞歌賦,聊到人生哲學,從他贏了斗牛,聊到我分班考試拿了文科第一。我常常以為,這個人啊閃閃發光地存在于我的生命中這么多年,就為他浪費一生也無所謂。他笑,問我:“在一起真的比現在好嗎?”
常常聽人說:“如果你生命中曾有那樣一個人出現,其他的人都會成了將就。”我和他都不愿將就。只不過,那個女孩從來沒從他的生活中消失過,只要她出現,我立馬不戰而敗。他是別人的何以琛,至今仍在那場戀愛中掙扎。
球賽結束的時候我剛好走到男生宿舍樓下,周圍一片歡呼,湖人贏了,科比在自己退役最后一戰拿了60分。我看著屏幕上的和隊友擁抱著的黑曼巴,突然好想回到那個夏天,他在地理課上坐在我后面,拿著手機看熱火和馬刺的球賽,氣得咕咚咕咚喝了瓶可樂,和我說:“明年一定能請你吃飯!”
我點開信息,他發過來一大串的流淚的表情。“嘿,今年湖人真的贏了,什么時候我們吃頓飯?”打完字發出去,我笑而不語。浮云蔽白日,南北兩茫茫。回首望時,原已越過這座山丘。那不如,我們從頭來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