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份的時候,一位同學找我借錢,當時口口聲聲說的是下個月15號發工資就還。
是的,是2月份的事,現在已經過了下下個月的15號了。
3月15的時候,沒還,也沒個信息,又過了幾天,我去問的時候說是工資沒發全,下個月發工資再還。
現在是4月16號,一樣的沒還,也沒信息。
雖然說錢是不多,但是我真的很反感這種行為,既然自己定下的還錢日期,那么期限到了的時候,如果無力償還,那至少也應該發個信息告知一聲吧,至少你得讓我知道你記得這回事。
我曾經就遇到過這樣的情況,早兩年,一個挺要好的朋友,借了錢,因為關系好所以就并沒有說要什么時候還,當然我也不會問。
期間雖然時常有聯系,但是都不會聊到這件事。然后,過去了大概一年,我去問他,他居然反過來問我“有這回事嗎?我不記得了”。
當時我就驚呆了,這都能忘的一干二凈嗎?而且兩千塊錢對那時剛畢業的我來說也不是一個小數目。
無論錢多錢少,關系有多好,既然我答應借給你,就表明了我對你的信任。此刻的錢已不再是一個冰冷的數字,它寄托了人與人之間最基本的信任。
即便是親戚之間,借錢這事也不靠譜。反倒因為是親戚,事情反而變得更加為難。
記得以前我一個同事就跟我說過,借給了親戚不少錢,可是后面每次去問都沒有下文。她說她現在對這筆錢已經不指望了。
對于不夠了解的人,最好還是不要借錢借物。
昨晚女朋友跟我說的事情,她姐夫把家里的電動車借給了一個前同事使用,然后過了半個多月去要回來的時候,卻被告知:車已經賣了。
賣了?賣了?賣了?
我的天吶,對于別人的東西,居然就這樣擅自處理了。
對我來說,我可以用花唄、借唄,刷信用卡,買東西分期,我寧愿付一點利息,我也不愿意開口跟人借錢。
當然我也不喜歡別人跟我借錢。
那么問題來了:
該怎么禮貌又不失尷尬地拒絕別人的借錢請求呢?
又該怎么樣尷尬又不失禮貌地催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