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完第一講——生活的科學
“唯有和人生相關的科學,才是真正的科學。”哲學家威廉·詹姆士如是說。人生的科學透過生活的脈動型塑而成,因此稱為生活的科學。阿德勒認為這個觀點相當適用于個體心理學。因為個體心理學認為人的每一個反應,每一項行動或沖動,都是相互聯結的,是個人生活態度的一部分。
探討幾個個體心理學里重要的概念
1.人生目標
個體心理學認為每個人心理都有一個類似目標或理想的概念,一心想超越現狀,克服缺憾和困難來達到目標。(這點和人本主義心理學的核心觀點差不多。)人生目標早在童年時期就形成了,而且是具體明確的目標。至于“人到底是如何確立人生目標的”,阿德勒認為并非三言兩語能道盡。但人生目標絕對存在,主宰著孩子的一舉一動。
(想起自己從小想當老師,因為從小遇到很多對自己很好的老師。然后從文理科選擇,學校選擇,專業選擇,工作選擇,一直沿著這個目標。實習的時候,有個初二的學生說他的理想是當清潔工人。理由是希望環境清潔。孩子會從環境中尋找強而有力的,或是有獨特意義的人來當成目標典范。)
人生目標的設定也表明了孩子的社會興趣所在。而社會興趣在教育,待人接物,治療上都是很重要的。
既然人生目標在童年早期形成。個體心理學就不看重天賦遺傳。人生的重點不在于遺傳了什么,而在于在他人生早期階段如何處理他的傳承。
2.人生原型
人生原型即懷有具體人生目標的早期人格。它早在四五歲之前就形成了。(因此我們經常說0-3歲很重要)影響人生原型的因素有出生順序,性別因素,家庭教養方式等等。而我們的早期記憶是人生原型的一部分。(早期記憶并不等于事實的全部,但它是我們內化的感受和經驗)
3.個體心理學的任務
(1)培養社會興趣。我們剛剛說人生目標體現了個體的社會興趣。如果人缺乏社會興趣,一定會朝著生命的無用面向發展。如問題兒童,罪犯,精神病患,醉漢等都是缺乏社會興趣的人。
(2)找出一個人在發展過程中遭遇了哪些問題。如一個罪犯我們要看的不僅是他當下的犯罪行為,而是罪犯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