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六年七月的一個星期天,火辣辣的陽光曬滿了我家門外的街道,上身穿著短袖白色汗衫的我,正忙著往一三〇貨車上搬東西。
當最后一件貴重物品,也就是家里最值錢的”長城牌”彩電搬完后,只聽咔嚓一聲鎖門聲,我們就要與這座房子,以及相處六年的鄰居們告別了。
此時,王姨、宋叔、黃二、沈花一家人,還有關叔和歐姨一家人,以及路東的鄰居們紛紛聚到車前,進行話別。
“沈子,小孫兒,沒事領老胖兒常回來串門。”
“好的,好的,我們會回來的。”
“兒子,給爺爺奶奶,叔叔嬸嬸們再見!”
“爺爺奶奶們再見!叔叔嬸嬸們再見!”
隨著馬達轟隆隆作響,幾聲鳴笛,我們一家三口依依不舍地離開了早夕相處的鄰居們。
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初,我中專畢業后被分配到一家省直科研事業單位,從事財務工作。
幸運的是,我剛到單位不久,就趕上單位分房。
分房前,單位成立了分房領導小組,組員由單位領導班子成員、辦公室主任、行財科科長等人組成,那時,我們財務還沒有獨立,行政和財務合署辦公。
分配的對象僅限于單位男性職工(未辦理結婚登記的年青人除外)。此時,恰好我結婚不到半年,毫無疑問,我被納入了分配對象。
經過分房小組商議,單位制定出一個分配方案。其內容主要包括:進入單位時間、職務、職稱、人口等條件。當然,還有一條,那就是人際關系。雖然不能躍然紙上,冥冥之中,這一點也十分重要。
作為剛入單位不久的我,不論看哪一條,我都不具優勢,所以,我也沒有特別關注,只好憑天由命,順其自然了。
沒過幾天,分配結果出來了。不出所料,我分到的住房一舉拿下了當時的”兩個之最”:一是最遠。離單位實際距離約有五公里,騎自行車單程需要十五分鐘左右;二是最小。居住面積只有十五六平米。
在沒有拿到鑰匙前,這座房子到底是什么樣?面積有多大?有沒有暖氣?我是一無所知。
大約又過了兩周時間,我從劉科長手中接過了鑰匙。
拿到鑰匙后,我利用業余時間,在我們科的同事陪同下,騎著自行車,去看看這個房子究竟如何。
當我來到這座房子的時候,令我非常吃驚。
這座房子的周邊像個貧民窟,更像是城市里的農村,方圓幾十戶人家只有一個公共側所。
而我分到的房子,它是我們單位計算機室吳主任的,私有財產。它位于市針織二廠北門西側,是一座日本人投降后留下的。起脊,紅磚白瓦,十分堅固。包括我自己,里面一共住有四戶。南面兩戶,北面兩戶,中間是公用走廊,正門(公用門)朝東。
走廊里一共有四個爐灶,一個公用水缸,三個液化氣罐,它們分別占用了一部分空間,過道顯得有些狹窄,就連兩人并行都成問題。
盡管居住條件簡陋,距離較遠,但要與當時那些住公共宿舍的人相比,我也知足了。
自從拿到鑰匙后,我幾乎每天下班后,都要去看一看,反復琢磨著以后怎么修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