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費必須死?
在當下的中國,“稿費”大概是所有收入中漲得最慢的一項了。萬年不變的“千字八十”幾乎是所有紙媒的定例,偶有幾家稿費略顯誘人的,也僅僅只是三五百元而已。這直接導致了一個奇怪的現象,絕大多數“正經”的中國作家往往都有正常的工作,少數寫作為生的反而落入了“邪道”。但近幾年,新媒體的出現讓這一情況產生了改變,許多作家都認為新媒體是一個金礦,簡捷的發布流程讓他們不再將平媒作為唯一的發布渠道,甚至自己開辦小型的自媒體去與平媒競爭。但值得注意的是,新媒體的稿費水平較平媒依然沒有太大變化,不少新媒體網站甚至宣布不再向作者直接支付稿酬。
我曾經在知乎上看到愛范兒主筆李楠寫的一篇文章,他認為新媒體不支付稿費將成為常態,因為把這些錢投入到編輯力量上,是ROI(投資回報率)更高的方式。這句話對于新媒體網站本身而言并沒有錯誤,一個好編輯往往擁有化腐朽為神奇的能力,其對網站文章質量的貢獻大于很多內容提供者。李楠認為“渠道”足以代替“金錢”起到回饋作者的作用。事實上,他本人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從愛范兒主筆到魅族副總裁,愛范兒的渠道價值體現無疑。但對于普通作者而言,這種方式并不公平,從渠道到利益的轉化并非所有人都能完成,其中大量的資源被渠道本身所吞沒。很多時候稿費并不僅僅意味著利益,它還意味著作者的自由,不利用“渠道”的自由,不成為“李楠”的自由,選擇自己所喜愛的生活方式的自由。這種自由是不應被侵犯的。
長期以來,在作者與媒體平臺的對話中,中國的作者就處于一個極為不利的地位,對于關系自己生活質量的“稿酬標準”議價能力極其低下。新媒體的出現確實使一部分作者獲得了“渠道”的收益,使他們獲得了比原來更高的回報。自媒體平臺更是催生出類似《羅輯思維》這樣的傳統媒體平臺所不敢想象的欄目。然而,總把眼睛盯在李楠、羅振宇這樣成功的榜樣上并不合適,沒有稿費侵害的是絕大多數“非著名”作者的權益,以及那些被羅振宇的成功所激勵,在自媒體行業里摸爬滾打,最后卻黯然離場的作者的利益。
許多人盲目地迷信新媒體,認為打敗了傳統紙媒的新媒體一定會給他們帶來同羅振宇、李楠一樣的成功,而忽視了羅振宇之所以成為現在的羅胖子,并不只是因為新媒體,也不是因為吃得多,而在于他作為“無名”的羅振宇在央視里摸爬滾打那幾年的積累與努力。微信據稱有800萬的公眾賬號,堪比日本神話中的“八百萬神”,但其中真正能夠生產像樣的作品的人少之又少,以至于有人開玩笑稱“Ctrl+C、Ctrl+V”兩君應得諾獎。新媒體往往具有眼球經濟的特征,騙點擊量的標題黨屢屢得手,內容上也充斥著迎合大眾口味的“市井”與“獵奇”。哪怕是像《羅輯思維》這樣號稱“有種、有趣、有料”的自媒體,也難逃《讀者文摘》這樣的雞湯雜志抑或普通文史類雜志的基本套路,而羅胖子的語音更是頗有昔日評書藝人開場前即興念誦開場詩的風采。
新媒體的勝利是渠道的勝利,但并不是內容上的勝利。所謂互聯網時代,每人都將成名十五分鐘,只不過是一個動人的比喻,真實落到每人頭上的十五分鐘往往被無限地均分給了這平凡的一生。可觀的稿酬收入除了可以激勵作者不斷地進行創作以外,還可以督促作者對自己的作品負責。這一點對于媒體平臺的健康發展格外重要,沒人想看到一個充斥著錯別字與語法錯誤的媒體平臺。不是每個人都要成為“大仲馬”或者“狄更斯”這樣的暢銷書作家,萬首唐詩中那些“無名氏”的吟唱也別有動人之處。所以,關愛普通作者成長,請支付合理的稿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