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個人能力的感知力——我能行。
2、對自己在重要關系中的價值的感知力——我的貢獻有價值,大家確實需要我。
3、對自己在生活中的力量或影響的感知力——我能夠影響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
4、內省能力強,有能力理解個人的情緒,并能利用這種理解,做到自律以及自我控制。
5、人際溝通能力強,善于與他人合作,并在溝通,協作,協商,分享,共情和傾聽的基礎上建立友誼。
6、整體把握能力強,以有責任感,適應力,靈活性和正直的態度,來對待日常生活中的各種限制以及行為后果。
7、判斷能力強,運用智慧,根據適宜的價值觀來評估局面。
如果允許孩子在為家庭生活做有意義的事情時,與父母并肩做事,邊干邊學,他們就會自然而然的培養出這些感知力和技能。
我們常常剝奪孩子,以負責任的方式作出貢獻,來獲得歸屬感和價值感的機會,然后卻反過來埋怨孩子,嫌他們沒有責任感。
孩子的責任感只有在和善而堅定,有尊嚴受尊重的氛圍中,有機會去學習,具備良好品格所需要的有價值的社會和人生技能才能培養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