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姐,二婚又離了。最近打算和另一個領證,問我領證好還是不領證好。
我說,先睡個幾十次再談領證不領證吧。
話糙理不糙,快四十的普通人談愛情,總感覺是在扯淡,那就是狗屎粘在了鞋底上,看不到但總聞得到。
男人和女人談戀愛的時候總是有那么一層偽裝,總想把最好的一面展現出來,其實那就是裝。
年齡大了再談戀愛就別搞什么浪漫了,搞點兒實際的。一切的浪漫還不都是為了扒光了衣服去睡,不如大家就直奔主題,去睡。
睡個十幾二十次,要是兩個人還沒睡夠,還覺得彼此合適,那再繼續談下去多好。
離婚的女人們,大膽的去睡吧。
PS:寫的一個二百來字的想法,竟然閱讀量這么多,費些心思寫的故事無人問津。我的意思是離婚的女人再找男人,認準之后可以先睡而不是拐彎抹角非要什么浪漫。幫你心儀的男人褪去虛偽的外衣,不是去濫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