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國憲制》中提到軍事力量是后盾,是一切制度的基礎,但是軍事力量又不是在一開始就握在制度制定者的手中,這股力量握在軍事統帥手中,因為士兵的生命和統帥的戰略、戰術直接掛鉤,所以,士兵就不再是國家的士兵,他們成為了統帥的士兵,所以,才有趙匡胤龍袍加身的兵變。
基于此,軍事力量本身就屬于一股危險的力量,但是,國家也不能將這股力量直接解散,因為它本身就是一種威懾,威懾宵小之徒。善用這股力量或者掌控住這股力量,什么樣的制度都會被維護,但是,擁有它,什么樣的制度也會被摧毀。
軍事力量是一種制衡,是一種在無法達成和解之后的暴力措施,它無需真正發動,只要有“存在”的概念,就足以讓別人忌憚。回到現在,為什么很少有大規模戰爭的爆發,因為,核大國之間可以相互制衡,誰也不會輕易動武,小國更是忌憚核大國的軍事力量,輕易不會挑戰核大國的地位,因為無論是大國還是小國,他們清楚的知道,一旦爆發戰爭,損失都是對等的,而且也是不可挽回的。所以,作為大國就要運用這種隱形的軍事力量謀求自己的利益,小國就要與這樣的大國形成結盟,進而制衡另一個大國,這也可以理解,國際政治中不斷涌現的合縱連橫,并在這樣的情形下,讓安定、和平也成為了主旋律。
但是,有的國家卻錯誤的理解了這種局面,他們認為軍事力量在這樣的局面中已經沒有了作用,他們認為自己需要的是政治精英,所以,開始逐漸削減軍事,或者宣布為中立國,最典型的就是瑞典。當然,作為一個處于歐洲的國家,各國之間的地域聯系太過緊密,一但戰爭爆發,遭受破壞是不可避免的,尤其是當今戰爭的遠程打擊能力大大加強,只要有一顆洲際導彈打中,破壞的范圍就是難以想象的。基于此,歐洲中的很多國家開始削減軍事力量,同時,認為加入歐盟就可以實現永久的安定和和平,這一點,他們想錯了,因為事實上,如德國、法國等國家,軍事力量一直存在,或許會有多與少的變化,但是軍事力量本身就擺在那里,在談判過程中,這種無形的力量就會為他們爭取更多。
在進行法律談判時,自己從本質上也忽略了“軍事力量”的重要性,無論如何,有這個力量,對方才愿意和你坐在談判桌上去談判,也愿意去談成一件事。如果沒有這種隱形的力量作為后盾,一個主體是不會輕易將自己的利益送給他人的,或者愿意將利益與他人均分。
所以,不能把談判這件事想的簡單了,它不是一個“談”的事情,而是“談”背后的力量博弈,你有什么,我有什么,做一個對比,然后,讓你感覺有所顧忌,談才成為了可能。在談的過程中,又是一個重新的博弈,對方會收集更多的東西建立自己的優勢,而你要讓對方認為的優勢一一推翻,在此基礎上,談判方能達成,這也可以理解,為什么談判必須要提前準備,準備的就是對方會將什么當做自己的優勢,而我們應該如何打破它。
力量的博弈無時無刻不再進行,只要其中的一方力量沒有強大到瞬時干掉對方,談判會一直存在,和平也會存在,不過,還是要套用書中的一句話“忘戰必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