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小時之前
我在街上抓拍黃昏中的事物
微光,寥寥幾人
兩個小時之后
我已找不到照片里的人
僅有的共處是釘在墻上的五寸空間
就這樣
我遲遲未走
時間過去了120分鐘。
寫于2017-04-28?
晚八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