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會送禮嗎?

“你會送禮嗎?”

“送禮誰不會,把東西送給想要送的那個人不就行了!”

話是如此,其實不然。

1、

周末整理東西,發現一箱類似飲料的葡萄酒,仔細看看已經過期,只好扔掉。

酒是洋酒,雖不是名牌,想必也不便宜。前年婆婆的學生送的,因為我家沒人喝酒,一直塵封到現在。

當初說給的時候,婆婆一再強調家里沒人喝酒,不要給不要給。可是她的學生執意給搬來了,婆婆就把這個箱子存起來再沒動過。扔掉時還在說,“我就說咱家沒人喝酒,可惜了吧……”

送禮的人是一番美意,可是禮物對于收禮的人卻幾乎沒有意義。

2、

清明假期回老家,返京前奶奶讓我把她屋里的牛奶搬一箱,給我兒子喝。我說不要,讓他自己留著喝。

奶奶不高興了,非要讓拿。說是別人春節送她的,是好牛奶,給孩子喝長大個。盛情難卻,老公聽從了奶奶的“命令”把牛奶搬上了車。

前天我打開箱子一看,2016年8月生產的,已經過期兩個多月。再好的牛奶也逃不過扔掉的命運,只是可惜了奶奶的一番心意。

很多年來,奶奶把過期的東西送給家人已不是第一次。十次有九次,她送給家人的東西要么過期,要么已經變質。家人不要她會生氣,可是要了也只能扔棄。

如果送,就在禮物存在的最佳時期送,千萬別把存了好久即將變質或已經變質的東西,傾情奉送。送的人一番美意,收的人卻很有負擔。

3、

一個朋友回老家帶來了家鄉特產花菇,打電話要快遞給我。我毫不拒絕,很開心的接受。

第一次品嘗之后,我迫不及待告訴她花菇味道特別好,尤其是跟肉燉在一起,簡直絕了!

我開心,朋友也特別開心。她給我的這個“禮”不“珍”也不“貴”,既不是洋貨,也不是名牌產品,但是我喜歡,家人也喜歡。

送禮送的是別人喜歡的,至少是需要的,禮物也算“送得其所”了。


記得以前看過一篇關于“送禮的學問”的文章。大概意思就是:送給窮人要送實際的;送給富人要送稀少的;送給文人要送有情懷的;送給酒鬼要送“帶度數”的;要是送那貪官啊,還必須真金白銀美元澳幣才頂用呢!

所以,送禮有講究,送前多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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