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子》解,每章一讀。
文:
夫子曰:“夫道,于大不終,于小不遺,故萬物備,廣廣乎其無不容也,淵淵乎其不可測也。形德仁義,神之末也,非至人孰能定之!夫至人有世,不亦大乎!而不足以為之累。天下奮棅1而不與之偕,審乎無假而不與利遷,極物之真,能守其本,故外天地,遺萬物,而神未嘗有所困也。通乎道,合乎德,退仁義,賓禮樂,至人之心有所定矣?!?/p>
注:
1奮棅(棅):奮爭柄權。
解:
本章寫至人“神未嘗有困”。
至人顯然是“以道觀”的典范。站在“道”的角度,萬物無不容,無可測。無不容就取消了止,無可測就取消了知。止是界限,知是有界限而不知。常人之心以“知”為極限,知有多大,心就有多大。至人不同。“至人之心有所定”,定于道、德,進而出神。
“神”不同“知”,后者有界前者無限,后者懂得“形德仁義”就鳴鳴自得,前者以之為末稍。所以也可以推出,“神”不像“知”是一種外在的認識(囿于物),或內在的感覺(囿于己),而是泯然合一的境界;要求消融為深淵,要求虛靜恬淡寂寞無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