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略)
“喂!”
“嗯?”
“你說,道德是什么?”
伏案在桌前的朋友伸了個懶腰,用怠懈的語氣回復道:
“聽上去像是道理和德行的結合。”
“道理與德行.....”
“不過這些東西本應是約束自身而存在的,仔細想想好像和信仰差不多。”
“‘本應’?”
“啊,因為對于我們來說,現在的它更像是......”
他頓了頓。
“武器。”
叮鈴——
脖子上掛著鈴鐺的黑貓從座位越上了桌角,然后找了個舒適的位置躺下。
“雖說只是私刑,但每個人都能隨意使用它去處置他人,來維護自己的「利益」,最后再將其行為至冠以美名。”
他托著下巴,用手挑逗著一旁的貓。
“更狡猾的是,具體事件里施刑者并不全是我們廣義認知里的「好人」,受刑者也不完全是「壞人」,在道德這個染缸里,兩個相反性質的人,身份可能是對調的,而沒有深入了解其緣由的人很可能被表面現象所蒙蔽,盲目加入施刑者行列,對無辜的人施以不必要的鞭撻。”
“那......那施刑者不就變成加害者了么?”
我說著咽了一口唾沫。
“沒錯,不僅如此,施刑者的人數也是遠遠多于受刑者的,眾口之下,邏輯、道理都被拋置在一旁,甚至到最后受刑者連自身也會因為強壓而放棄對事件本身的思考;能灰溜溜地逃走反而成了最好的結果,而最糟糕的后果將是令人無法想象的。”
“這也太荒謬了吧?”
我大聲叫嚷道。
深深地呼了一口氣,讓自己冷靜下來之后,我繼續提問道:
“那這么說來,法律果然要比道德合理多了。”
“這么說也沒錯,可你再仔細想想,雖然道德體系弊端諸多,但如果是在正當使用的前提下,道德能涵蓋的方面要比法律廣得多。”
“.......”
“咱們以善惡二元論為根據討論,事件大抵可分為大善、小善、大惡、小惡。”
“停,這么分也太不負責了吧?”
我反駁道。
“哎,你先別打岔,你說的我一會兒再講,按這么分得話,法律的管束范圍只有大惡和部分小惡,而道德則是可以覆蓋所有。”
“.....”
“再轉到你說的那方面,其實我說的「善」與「惡」只是構成事件的要素,就像構成物體的分子和原子一樣,而真實發生的事件也可能包括上述的兩種,三種甚至全部要素。”
看著一臉迷惑的我,朋友不自覺地嘆了口氣。
“哎,我舉個例子,為了保護母親不受家暴而弒父的兒子,簡單來說,不就是可以分為保護母親的「善」還有殺人的「惡」么?”
“......對。”
我點了點頭。
“是啊,而上面所說的「善」是不會被法律認可的,因為這根本不在它的應對范圍里,而道德雖然也會對行為本身的「惡」做出批判,但處于人情的考慮,也會對事件的另一方面表示理解,就像上述的例子,在法律上他只是個殺人犯,而在人們口中他就成為了一個孝子。”
“可.....這也不能讓他擺脫懲罰。”
“嗯,其實這個例子對于解釋道德來說還是太勉強了,道德本身的作用只是約束「惡」,提倡「善」,歸根到底也不能像法律一樣決定人的生死。”
哦——
聽完朋友的一番長篇大論以后,喉嚨干渴發癢,飲下一杯茶之后才有所緩解。
“道德,事件什么的太復雜了。”
腦袋一片漿糊的我,干巴巴地總結道。
“不對哦,小i。”
朋友用手撫摸著貓柔順的毛發,黑貓像是睡著了一樣,一動不動。
“復雜的不是事件,而是人吶。”
......
(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