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沒有,退出機制的股權設計,是一個失敗的設計,好的設計,進可攻退可守。那么現在我們就來介紹一下,退出機制。
大體來說,退出主要分為三種情況。
第一,主動退出是指,因為合伙人個人主觀原因主動離開公司。
第二,被動退出,主要是指被公司辭退。
第三,不得不退出,是指因為生病,去世,移民等客觀原因導致無法繼續履行合伙人義務,不得不離開公司的情形。
針對不同的退出情形,我們在設計的時候,要明確合伙人退出的具體條件和具體情形。特別是要明確哪些情形下合伙人是要被公司辭退的。
退出后股權的處置問題。
要退出了,股份給不給?給多少?不給的怎么辦?回購?轉讓?如何確定回購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