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從二年級開始,才會寫作文的,在那之前,我是害怕寫作文的,記得有一個看圖說話,是小學生扶老奶奶過馬路的,我當時愣是看不出是扶老奶奶過馬路,盯著卷紙,急得團團轉,寫了些什么亂七八糟的不記得了,卷子發下來以后,只有個大叉叉。我爸著急了,買了兩三本小學生優秀作文選,買回來以后,也不叫我去看,他自己先看了,一看就看了好久,還在看,我就好奇了,書有這么好看嗎?等他看完人出去以后,我趕緊拿過來,哇,我很快就被書里面描寫的內容吸引了,到現在都還記得,有一篇是寫過年的,穿新衣、放鞭炮、看煙花、發壓歲錢,都讓我有身臨其境的感覺,我一口氣看了好幾篇。我突然就頓悟了,寫作文不就是把看見的人物、事物,發生的事情記錄下來嘛。從那以后,我再也不怕寫作文了,寫的作文還被當做范文,在課上讀過好幾次,現在我都還記得,我最喜歡的一種植物是寫的仙人掌。也許就是從那時候起,在我小小的心里,就埋下了寫作的種子。語文成績上去以后,許是受到老師和家長的鼓勵吧,其他科目也跟著學好了。
初中的時候,我們接觸了短篇小說,像莫泊桑的《項鏈》、歐?亨利的《麥琪的禮物》、巴爾扎克的《歐也泥?葛朗臺》深深地吸引了我們,以至于我們班上流行寫短篇小說了,寫完以后還相互傳看。當時有一個得了很嚴重的什么病的男同學寫得最好,我都看哭了,為男女主的愛情。現在,也不知那位同學怎么樣了,是否還在寫作。
高中的時候,我的理科思維突然就遲鈍了一樣,數理化都跟不上,偏偏我又選了理科,還在理科重點班,每次月考排名下來,只有語文英語比排在我前面的人分數高,特別是語文會高很多,這也給了我黑暗的高中生活一點亮光。盡管學習很忙,怎么都要抽個時間,給初中玩得好,但是高中在不同學校的幾個好朋友寫信,寫暗戀的男生長什么樣子,今天有沒有遇見他;寫某位喜歡的或者討厭的男同學或者男老師,好像不會討厭女老師,哈哈;寫眼下未來的打算,末尾總要加一句,盼來信。正是用書信這樣的方式,讓我在學習的高壓下得到一絲喘息。
大一的時候,也還會寫信,后來發短信、發微信,不再寫信以后,幾乎就沒有寫過書面的東西了。直到現在,我回憶了一下,也只有寫過轉正申請書、各種觀后感、年度報告,實在是慚愧,不敢說是熱愛寫作的人。只覺得這東西是需要天賦的,而我的天賦已經停留在過去了。
直到某一天,無意中看了弘丹老師的文章,講述她的故事,每個人都有寫作的潛能,越寫越能激發內驅力。不要把寫作局限于優美的文學,只要能把真情實感表達出來,用大白話也可以啊。我嘗試著自由書寫了幾天,每天無論字數多少,文體也不管,寫完以后,確實感覺舒暢。我想,我找到當初那種熱愛的感覺了。
重復、零碎的工作,讓我感覺每天都沒有新意,一下班,周圍的人不是打游戲,就是喝酒打牌,我感覺難以融入這個圈子,而寫作,讓我感覺,在與自己的內心對話,不再孤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