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欲奔往這極樂的世界,須得我們感受到這人間的幸?!?br>
?許多人在面對著“幸福是什么?”“你幸福嗎?”這類問題時,總是能夠舉出一些例子來佐證自己的觀點。說自己不幸福的大多是從身體飽受折磨、家庭不和睦、生活不景氣、事業不順心等等來證明的,而說自己幸福的呢,大多數也是從這些方面來說的,只是剛好相反。但是否想想幸福的依據是什么?這些真的就是幸福了么?
? 事實上,有的人把肉體上的舒適感認為成幸福,而那只是快感;也有人把內心欲望滿足感認為成幸福,而那只是愉悅,沉浸于欲望和物質的世界,所追求的,是他人所想要的,對快感和愉悅認識的清,對于幸福卻是認識地朦朧!
? 有人說幸福和上帝一樣都是不可見的,這話是對的同樣也是錯的。對于不相信幸福存在的人,你是拿不出幸福使其相信的,而對于相信幸福的人,相信越深,幸福在每天中越是趨于是樸實。認識幸福就在于你相不相信,我們總是習慣于總身體感官和心理反應來觀察事物,而幸福得須是我們用靈魂來看的,對于不相信者,自然是不見的。這里的靈魂,自然不是玄幻小說里中離奇的東西,而是存在于我們自己身上一種整體的東西,是它在尋找、面對、體悟、評價整體的生命意義。相比于由滿足他人單角度評價而獲得的快感愉悅,靈魂的歡愉則是幸福。
?所以周國平才會說到“幸福是一種內心快樂的狀態。不過,它不是一般的快樂,而且非常強烈和深刻的快樂,以至于我們此時此刻會由衷的覺得活著是多么的有意義,人生多美好?!?/p>
對于外在的經歷必須要有靈魂的參與才能稱為幸福,也只有這樣對于一個人能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并靠此養活自己,又能和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并且他(她)們也感到快樂才能感到幸福。
?對于幸福,不能再舉出什么實例來了,因為每個人的內心都是一個世界。知道的只有,感到幸福時,心中仿佛有個聲音響起:為了這一刻,我的一生值了。
?“我們欲感受這人間的幸福,須得我們體會到靈魂的歡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