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這是一個連人類都無法生存的世界,那上帝又能怎么樣呢?可不管怎么樣,不管有多糟,我們還在這里,還在這里。
普利策獲獎小說《路》,被評論家譽為,是「令人心碎」和「情感震撼」的偉大結合,是21世紀文學中最杰出的成就之一。
這部扣人心弦的小說,講述了因為核戰爭,整個美國陷入世界末日。
這里所有的動物和植物,全部被大火燒焦,幸存下來的動植物,也發生了變異,無法食用,而幸存下來的人,也發生了扭曲,他們依靠人吃人,才能勉強生存。
一對父子,不幸的生存了下來,說是不幸,是因為:每一天都是謊言,而你快要死了,這是唯一的事實。
他們在廢墟里尋找食物,躲避同類的戕害,他們在一個饑餓,絕望,毀滅的世界里,迷茫而疲憊的走下去。
活著比死去痛苦,一走了之的人是幸福的;
人類文明已經毀滅了,路的前方是什么,沒有人知道;
每一天每一天,當父子倆在疼痛中醒來,你都會有一種感覺,或許自殺,才是他們的歸宿,這是唯一一本小說,你期待主角趕快死去的書,因為生不如死,因為生存太難。
可是,無數個時候,你又會想到,普羅米修斯盜火的意義何在?
也許,那就是人類活下去的意義!
當他在黑夜和寒冷的樹林中醒來時,他會伸手去摸睡在他身邊的孩子。黑夜籠罩著黑暗,白天比以前更加灰暗。
這是科馬克·麥卡錫的小說,《路》的開篇第一句話。
這句話,為整本書的脈絡發展,提供了發展下去的情感支撐。
因為對于父親而言,確保兒子在黑暗中呼吸著,確保兒子還活著,他就必須要活下去,兒子是他生存的目標,生存的意義。
盡管一場災難之后,整個世界都毀滅了。
除了文明的廢墟,死亡的森林,城市的殘垣斷壁,這里什么也沒有留下。
兒子是在世界末日中降生的,那時妻子艱難的生下孩子,夫妻見證了人類文明的毀滅,見證了大屠殺,難民,一切人間悲劇是如何發生。
他們一家東躲西藏,努力生存,也眼見隨著食物越來越少,出現了人吃人。
最后,妻子因為無法忍受這一切,選擇了自殺。
死前,她曾經說服丈夫,也帶著孩子一起離開。
他們遲早會抓到我們,然后殺了我們。他們會強奸我,他們會強奸他,他們會強奸我們,殺死我們,吃掉我們......
我們過去常常談論死亡,她說。我們再也不會了。為什么?
我不知道。
因為它在這里,沒什么好說的了。
妻子死后,丈夫將她的尸體藏起來,以防止最后會被食人者找出來,做完這一切,他帶著男孩離開。
他要向南走,因為他相信,如果不立刻前往溫暖的地方,冬天來臨時,他和兒子將死于寒冷。
在路上,他們最關心的事情是:食物,避寒,躲避其他幸存者。
這條路,走得很艱難,因為這條路上,沒有生命,活著的人,總會為了生存,而血祭其他人。
而男人和男孩,為了生存,必須在廢棄的商場、雜貨店、加油站和家里,尋找他們能找到的任何東西。
過期的罐頭食品,變質的可樂,破舊的毯子,任何能幫助他們活下去的東西,在這里都具有普羅米修斯火炬的意義。
有時候,男人也會陷入懷疑,他不知道,這個連上帝也拋棄的世界,他為何苦苦支撐著活下去,他懷疑自己的靈魂,懷疑自己是否真的活著。
后來,為了更好活下去,他試圖忘記死去的妻子,忘記一切美好的回憶,因為這會削弱他的力量,讓他忍不住軟弱。
而小男孩,完全是懵懂的,他沒有見過文明世界的樣子,從他出生,看到的就是一個趨于毀滅,死亡,骯臟,腐爛,惡心,凋敝的世界。
他不知道文明世界是什么樣子。
因為兒子沒有見過,自己曾經眼見的美好,讓男人堅持要活下去,無論多難,無論多么痛苦,他都要讓兒子能夠活下去,能夠看到,普羅米修斯制造的文明世界。
盡管有時,為了活下去,他必須要摒棄文明人的一些準則。
比如,在路上,他們看到了被閃電擊中,燒焦了的人。
男孩說:我們不能幫他嗎,爸爸?
男人說:不,我們幫不了他。
他們只能自私的活著,自私自利的,小心翼翼的生存。
可是,當自私,讓他們變得越來越像其他人時,父親想要兒子看到的那個文明世界,又是什么樣子的呢?又有什么意義呢?
父親迷茫了。
他試著想說些什么,但他不能。他以前有過這種感覺,超越了麻木和沉悶的絕望。世界因可解析實體的原始核心而萎縮。事物的名稱會隨著這些事物慢慢被遺忘。顏色,鳥的名字,吃的東西。最后是人們認為真實的事物的名稱,比他想象的還要脆弱,已經損失了多少?
也許,因為文明已經被摧毀了,一切名詞,名稱,都因為生存危機,而慢慢喪失意義。
所以,小說中,兩個主人公,都沒有名字。
他們的代名詞是:男人,男孩。
在這片覆蓋著灰燼,沒有生命,彌漫著死亡的土地上,男人和男孩,步履維艱的向南方走去。
一路上,男人和男孩,遇到了無數被燒毀的尸體,被融化的道路,被扭曲的形狀,世界變形了,他們該怎么活下去。
他們手里有一把左輪手槍,有兩發子彈。
男人告訴男孩,必要時,將手槍對準自己,以免落到食人者手里。
食人者,有多恐怖,小說里有一段,驚心動魄的記錄。
當男人和男孩,在尋找食物時,誤入一個地方,這里有一個鎖著的地窖,男人發現,地窖里鎖著的都是活著的人。
他們身上的肉,被一塊一塊的割掉,而人還活著。因為害怕肉質腐爛,所以食人者,用這種方式,保存自己食物的新鮮。
整部小說,在灰暗的格調中,時刻保持著驚心動魄,膽戰心驚的緊張感,因為恐怖無處不在,死神隨處伏擊。
所以,小說中,這個發生在后世界末日中的世界,沒有詳細的日期,地點,沒有名字。
這種匿名性,讓小說充滿了神秘性,也充滿了普世性。
因為這個故事,可以發生在任何地方,任何時候。
因為故事里的男人和男孩,可以是我們任何人。
所以,這種匿名性產生的代入感,會讓讀者在閱讀的過程中,對匿名的,而又無處不在的危險,充滿了恐懼。
小說的開頭,男孩告訴男人,他做了一個恐怖的夢。
男人告訴他,做恐怖的夢,是好事情,意味著他活在這個真實的,痛苦的世界。要警惕幸福的夢,虛幻的夢,因為這意味著死亡。
從一開始,很明顯,男孩是男人的全部意義。
所以,他將最重要的手槍,委托給男孩保管,是為了發生意外時,男孩可以及時自殺,免除痛苦。
而隨著小說的行進,男人的身體狀況越來越糟,他開始嚴重咳嗽,甚至會一次一次吐血。
后來,因為一次意外,他受傷了,他隨時隨地會死。
他開始越來越多的緬懷溫暖的過去,這讓我們難免擔憂,如果男人死了,男孩應該怎么辦?
可是,即使在他們的信心,因無法忍受的天氣、饑餓、疾病或恐懼,而即將崩潰,他們也能從彼此身上,活得信任和安慰。
文章很少出現聒噪的語言,但是父子的每次對話,都是嚴酷世界里的,那一抹希望和溫暖。
原來,路存在的意義是,你在乎的那個人,存在著;原來堅持的意義是,你在乎的那個人,堅持著。
男人:沒什么,我們沒事,睡覺吧。
男孩:我們會沒事的,不是嗎,爸爸?
男人:是的。
男孩:不會有什么壞事發生在我們身上。
男人:沒錯。
男孩:因為我們要承擔責任。
男人:是的,因為我們要承擔責任。
如果,沒有人性的殘酷做對照,人性的溫暖,怎么會如此打動人。
在小說中,父子倆的交流,彼此的愛,就像寒冷世界的微弱燭光,你好害怕它會熄滅,因為它們是如此微弱,但是,世界越黑暗,燭光就微弱,但它的存在,也更加醒目。
經歷了一系列風險后,男人和男孩,繼續前進。
當他們來到另一所房子時,男人感到腳下有東西,他在地下挖到了一個膠合板門。
男孩嚇壞了,他懇求父親不要打開它,他害怕又遇到一支食人者們。
但是,男人告訴男孩:好人一直在努力,好人不會退縮。所以,他們必須打開門,看看下面有什么。
結果,他們在門板下面,發現了裝滿供應品和罐頭食物的小房間,這是一對夫妻的家,他們已經去世了,但是留下的食物,對于男人和男孩來說,就是一個短暫的天堂。
男人和男孩,在這里度過了短暫的快樂時光,他們共進晚餐,恢復體力,男人甚至給男孩剪了頭發,也給自己的手槍里,放上了樹枝做成的假子彈。
看小說的時候,我多么希望,他們能夠就此停留在這里,不要再出去了,因為外面,又是無法預料的風險。
但很顯然,躲在一個看似安全的地方,不是他們活下來的目的,在稍作歇息后,他們將食物裝滿背包和一輛手推車里,再次上路了。
路上,他們遇到了另一個旅行者,當他看到男孩時,他感到很吃驚,因為他確信,他不可能在一個如此冷酷的世界,看到一個孩子,孩子,已經不再適應,也不再屬于這個絕望的世界。
男孩很喜歡這個旅行者,他說服父親帶這個旅行者一起,共進晚餐。
父親同意了,那天晚上,他們聊了很多,關于舊世界,死亡,上帝,未來,以及,成為這個世界上,最后一個人的感覺。
第二天離開時,男孩將食物分了一部分給旅行者,雖然父親不太樂意,還是按照男孩的心意做了。
分別后,男孩很難過,因為他知道,這個他喜歡的旅行者,很快就會死了。
當人過分緬懷過去的美好時,是忍受不了現在的處境的。當人沒有在這個世界生存下去的信仰時,是無法繼續活下去的。
而男人和男孩,可以一路支撐到現在,是因為,對于男孩來說,沒有過去的美好,只有眼前的,父親給與的些微,而又動人的美好。
比如,當他們路過城鎮時,父親會向他描述舊世界的樣子,會告訴他刻在房子上的文字,是什么意思,以及當他們在樹林里發現火車時,父親向男孩演示,售票員是如何工作的。
當他們來到一片大海時,大海不像父親描述的那樣,充滿夢幻的藍色,反而是死灰一般的冷海,男孩很失望也很難過,但是父親,卻教他如何游泳,漂浮。
于一切絕望中,為所愛之人,制造微薄的熱;于一切黑暗中,為所愛之人,帶來些微的光;
是父子之間的愛,讓這條充滿絕望的路,有了堅持走下去的意義。
在小說中,男人記得兒子出生的那個晚上,他是如何自己接生的,從那個時候開始,父子之間,深厚的聯結已經建立了。
父親,是兒子的光,兒子,是父親的意義。
一位西方評論員曾經評論說:父子之間的愛,是麥卡錫所寫的最深刻的關系之一,它的力量幫助這部小說超越了虛無主義的恐懼——盡管有相當多的血腥。
也正是如此,這本書,才會充滿著殘酷的血腥,以及令人意外的溫柔。
粗糲的冷,細膩的熱,彼此交纏,讓一本末世小說,煥發著強大的,洞穿的力量。
而小說作者,科馬克·麥卡錫,在接受奧普拉·溫弗瑞的采訪時說,這本書的靈感來自2003年,他和他的小兒子去德州的一次旅行。
那時,他想象百年之后,這座城市會怎樣,他想象山上的火,燒毀了一切,而他帶著兒子,可以做些什么。
小說里,父親對兒子說:記住了,你收進腦袋的東西,會永遠留存在那里,你可要仔細考慮。
兒子問:人不會忘記的嗎?
父親說:會,人會忘了他想留住的,留住他想忘記的。
比如愛,如此沉重,背負著彼此的愛和責任,如此的疲累,艱難,但是,那是刻骨銘心的記憶,永世難忘的情感。
也許,麥卡錫,是想通過一本史無前例的災難小說,讓所有活著的人,都記住:我們永遠無法拋棄愛,我們注定背負著十字架前進。
又或者,他也是想要提醒我們:在世界上,我們曾經有過無人擁有的森林。
上帝已死,而我們是他的先知。
上帝是這部小說的中心話題,很多時候,男人一面前行,一面思考有關上帝的話題。
在這條路上,男人看到有人遭受厄運,有人作惡多端,更多的人,努力讓自己不挨餓。
這讓男人開始思考:真的有上帝嗎?上帝若是存在,怎么容忍這樣的事情出現。
后來,男人慢慢意識到:人不能生活的地方,上帝也不會更好。
讓他發出這種喟嘆的原因是,他最終找到了自己的上帝。
這個男人開始確信,他的兒子,就是他的上帝。
因為他堅信,世界存在著,是因為上帝在維系,而自己之所以活著,是因為兒子存在著。兒子就是激發自己力量,和生命意義的全部存在,一定程度上,孩子的生命,本身就是上帝存在的證據。
所以,對于一個父親而言,上帝維持世界的證據,就是他的兒子還存在,兒子存在著,上帝就不會死。
你可能會覺得這種想法很荒謬,但是,正是父親這種想法,讓他堅定的帶著兒子活下去,否則,死亡,才是他最好的解脫和歸宿。
在大衛·休謨《人性論》中,他論述了思想和信仰的本質。
休謨認為,從本質上來說,一樣東西是否存在不重要,重要的是,一個人是否相信一樣東西是否存在,一旦一個人,將某種觀念和想法,發展成一種信念,那么,它所相信的東西,就如同一個物體一樣,真實存在。
這種哲學思維,可以放在父親的身上,對于他而言,上帝是否存在,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兒子一直存在。
在父親的世界里,他記得美和秩序,記得舊世界的一切文明,但是,這一切,眼前都失去了意義,正是這種舊世界,舊文明的死亡,讓孩子的媽媽,選擇了自殺。
媽媽自殺前曾說:我們不是幸存者,我們是恐怖電影中的行尸走肉。
她為什么要堅持死亡,因為她所熟知的世界,已經死了,無法以任何方式復活。
父親難道沒有這種感覺嗎?
他也有,小說里有一段描述,是他內心世界的真實寫照:他在灰色的燈光下走出來,站在那里,他在一瞬間看到了世界的絕對真理。寒冷無情地環繞著沒有靈魂的地球。黑暗難以消除。太陽的瞎狗在奔跑,宇宙中是壓倒一切的黑色真空。
但是,他的兒子,就生活在這樣的世界。
如果,父親的舊世界,隨著世界末日的來臨,而毀滅,那么,兒子的誕生,為他展開了新世界的圖景。
在斯蒂芬·金的小說《重生》中,也有關于上帝信仰的一段描述,主人公是位牧師,生活幸福,家庭和睦,但是一場意外,他失去了一切,于是,他開始懷疑一切,他質疑到:上帝和保險公司的區別是什么?都是為意外或死后做準備,都是空頭支票。
而小說《路》中,麥卡錫也借助一位老人的話,來表達上帝的虛無,這位老人說:人們總是在為明天做準備,明天并沒有為他們做好準備,它甚至不知道他們在那里。
這位老人的看法,和《重生》中牧師的看法一致,卻和小說《路》中父親的看法,完全相反。
導致這種差別的原因是,那些不信上帝的人,他們失去了摯愛,那些相信上帝的人,他們還有自己所愛,所需庇護的人。
在這種質疑中,我們明白了上帝是什么。
上帝,即是我們所愛,所信的人,因為他們存在,上帝存在,倘若這樣的人沒有了,人就會萬念俱灰,也不會相信上帝。
所以,即便世界末日來臨,只要我們心中所愛還在,上帝就不會死。
在大多數地方,由于沒有食物、住所、安全、陪伴或希望,父親為兒子提供的關愛,變得更加痛苦,也同時更加令人痛惜。
小說《路》,并不去解釋為何會有這場災難,雖然有人認為,這是作家根據911事件,對美國霸權主義的反思,但當你讀了這本小說之后,你會發現,作者想要表達的,遠比這更抽象。
小說中,充滿了各種寓言式的段落,讓人陷入深思。
比如,當男人和男孩,遇到一個旅行者時,這個老人說:沒有上帝,我們是他的先知。而父親卻指著兒子表示:如果我說,他是上帝呢?
我們是否應該把自己的兒子,當作救世主?
而小說中,關于人類未來,麥卡錫以山溪中的鱒魚形象,來表達自己的觀點:在它們生活的深谷中,所有的東西都比人類古老,它們發出神秘的嗡嗡聲。
這種說法意味著什么,對于作者來說,人類究竟是什么?信仰是什么?
可以說,我們對此一無所知,我們只知道,麥卡錫設想了一個后世界末日的世界,在這個世界里,充滿著野蠻和血腥,人類文明,不僅隨著建筑和商業世界的消亡而死去,還因為地球很快就會被,那些吃掉自己同胞的人所占據。
還有什么比這更恐怖,尤其是當母親自殺時,作者說:她走了,寒冷是她最后的禮物。
而似乎,母親的去世,也意味著,她將這個世界,拱手相讓給那些,吃人的人,那些野蠻生存的人。
這是否是意味著,人類文明的脆弱,因為和野蠻的人性相比,文明不值一提。
也許,一開始,我們很難明白,為何作者要設置這樣一個難以完成的任務,要讓一個男人帶著孩子,艱難的在世界末日茍延殘喘,過著比死更痛苦的生活。
但是,當所有的疑問和未解之謎,放置在一起時,你會發現,即便作者什么也沒有解答,但是,他傳達了一個核心思想,一個百分百的確定性,那就是:無論他們遭遇了什么,父親都必須要兒子活著。
兒子為什么一定要活著?
他明明是父親活下去的一個弱點,因為他天真的無可救藥,他在力量上也虛弱無力,不僅無法保護自己,還是父親的拖累。
因為兒子的弱點,使得他和父親,都時刻處于危險中。
但奇怪,明明就是這個弱點,讓父親愿意活下去。
這讓我陷入一個反思:在一個野蠻世界,文明,就是文明人的弱點,那么,文明人,需要摒棄這些弱點嗎?
正如北島所言: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善良是善良者的墓志銘。
所以,如果想要更好活下去,善良的人,應該摒棄善良,文明的人,應該適應叢林法則,活得野蠻而殘忍。
可是,如果,我們人類也好,文明社會也好,真的放棄了這些弱點,活著的意義是什么?
你真的還想要活下去嗎?像個蠕蟲一樣,只為了變成更大的蠕蟲?
小說《路》中,父親說:我的工作是照顧你,上帝指派我做這件事。我會殺了任何碰你的人。你明白嗎?
當他身體衰竭,當他不能繼續前進,當他渴望躺下的時候,他依然不愿意放棄自己的拖累,自己的弱點。
后來,我們明白了,這種執著,既是對愛的不放棄,也是對人類文明的不放棄。
那些是我們軟肋的東西,也是我們的盔甲;
那些我們內心深處的柔軟,也是我們生存之意義。
在小說中,父子有一段對話。
兒子:我們不會吃任何人,是嗎?
父親:是的。
兒子:即使我們正在挨餓?
父親:我們現在就很餓。
兒子:不管怎樣,都不會吃人?
父親:是的。
兒子:因為我們是好人。
父親:是的。
兒子:我們帶著火。
父親:我們帶著火。
普羅米修斯盜來的火,讓人類走進文明時代,因為人類帶著火,所以,即便文明世界,已經被毀滅了,都要記得堅持,你帶著火,你是文明人,你不能吃同類。
據說,寫作這本書時,麥卡錫已經73歲了,很多人說,小說里描述的世界,是戰火中的阿富汗,是被死亡包圍著的中東世界。
在這里,殘忍的暴徒,將男人變成牛,女人變成奴隸,孩子變成食物。
這位耄耋老人,想著如果世界末日來臨,想著如果身處這樣的世界,他帶著兒子,該如何生存下去,他將這種絕望展現在每個人眼前,觸目驚心,卻又帶著一位老人的倔強。
這位老人最后堅信:無論如何,經歷過文明社會的文明人,都不該奉行人吃人。
放棄信仰,放棄文明,放棄心中所愛,人,還有存在的價值嗎?
普羅米修斯盜火的意義,將變得荒謬可笑。
從這種層面上來說,路,指代的是什么,也許不僅僅是希望,未來,還寓意著,人類對文明的一次朝圣。
在我過去所有閱讀的小說中,科馬克·麥卡錫的《路》,帶給我的震撼,最為持久,即便十年過去了,當時閱讀時的膽戰心驚,忐忑不安,依然記憶猶新。
作為美國硬漢派文學的傳承人,科馬克·麥卡錫,在我心中,可以媲美海明威。
了解美國當代小說的,都知道美國文學,有兩個傳統,或者說,兩個發展方向。
一個是傳統學者派,以霍桑為代表,亨利·詹姆斯,菲茨杰拉德為繼承人。他們代表美國上層階級,充滿了美國夢和優雅的上層品味。
而另一個,可以說是自由派,也可以說是哥特式的硬漢派,他們以庫伯為代表,福克納,海明威,包括科馬克·麥卡錫,都是這種硬漢派文學的繼承人。
這種文學,相比較傳統的學者派,具有一定的叛逆性,虛無主義,并且,都是剛陽的,飄忽的,隨性的,而又飽受折磨的。
相比較傳統的學者派文學,自由派文學,更能反映人性的掙扎,靈魂的獨立,同時在語言上,也充滿著史詩般的簡練,詩歌般的韻味。
就拿小說《路》來說,你很難不愛上這種高度詩意化,同時充滿哥特式黑暗的描述。
和霍桑說教式的、圣經式的抑揚頓挫相比較,麥卡錫的小說,充滿了畫面感,啟示錄一樣的神圣美感,以及樸素的精煉。
在小說的最后,他描述了這樣的畫面:深山溪谷間,你可看到河鱒在琥珀色流水中棲止,鰭片勾覆的白邊順流水撥出漣紋。它們湊在你手中嗅聞苔蘚的氣息。亮澤,有力,扭動不停。魚背上彎折的鱗紋猶如天地變幻的索引,是地圖,也是迷津,導向無法復位的事物、無能校正的紛亂。
仿佛是小說,又仿佛,是在解析一個古老的預言。
在這里,溪水中的鱒魚,在山澗的水流中撲騰,綠色的樹木,在繁茂的峽谷里充滿了生機,鳥兒在空中成群結隊。
在這個世界中,人類與自然,自然和希望之間,還沒有完全破裂,一切還有機會,還可以卷土重來。
這個世界,好像不是小說中的世界,又好像是小說中的世界。
這讓你有一種感覺,這部偉大的小說,只麥卡錫給出的一個警告,一個冷靜的提醒,他提醒我們,正在失去什么。
而這種夢幻般的,象征性的,充滿寓言性質的描述,是麥卡錫小說的常見元素。
這種高度節制的,有限的詞匯,簡潔的語法,精煉的交流,所傳遞的無限意象,使得麥卡錫的小說,充滿了相悖的二元論。
一面野蠻的不可思議,一面溫存的不可思議。
在這本小說中,我們一面感受,褐灰色的天空,骯臟下垂的天幕,一面感受隱蔽的營火,搜索枯萎的蘋果,寒冷和溫熱,就這樣不斷瓦解我們的理智,讓我們在一個接一個的場景中,被感染,被說服。
一列完整的火車,河堤上的枯木,被肢解的囚徒,被烤在木架上的嬰兒,我們很難想象,簡單的故事情節,甚至枯燥老套的故事,是怎么讓一個人,全身心投入的,但這就是語言的魅力。
寫末世小說的人很多,但因為他們沒有這種史詩般的記錄能力,細膩抓心的描摹能力,所以注定了,這是一本問鼎諾貝爾文學獎的小說,而其他的,只能是小說而已。
很多人說,《路》所描繪的焦土,常常讓人想起,黑色石油煙霧下的伊拉克,真實世界末日的景象。這是有悖常理的,因為小說沒有一處,表達這和美國政權的關系,但是你就是有這種感覺,因為霸權,世界的某個角落,正在經歷著人吃人的人間煉獄。
但是,我認為,為了真正欣賞《路》,真正感受純文學的魅力,一個人應該拋開一切歷史和地理,在純文字中,體味超越一切空間和集體事件的猜想,如此,你方能領會更大的指示,體味更深刻的意義。
因為,誠如麥卡錫所告訴我們的:這是一個被鮮血浸透、滿目瘡痍的世界,但所有優雅和美麗的事物,只要你把它們放在心上,都有一個共同的痛苦起源,他們在悲傷和灰燼中誕生。
作為普通人,我們應該怎么做呢,麥卡錫給過答案,可供每個人參考:世界沒有悲劇和喜劇之分。如果你能從悲劇中走出來,那就是喜劇;如果你沉湎于喜劇之中,那它就是悲劇。
文 | 巴黎夜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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