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規范韓國簽證申請相片規格要求的通知
因簽證申請人在申請表所貼相片不符合基本規格要求,經常發生大使館在審核工作中難以核實身份的情況。大使館希請簽證申請人遵守以下簽證相片規格要求。
一
相片規格要求
1、左右肩膀保持平衡,嘴巴閉合,表情自然,雙眼直視照相機。
2、彩色相片,頭部高度在2.5cm至3.5cm厘米之間。
3、無背景或白色背景,無邊框。
4、相片必須于申請日之前的6個月內拍攝。
5、請勿佩戴有色眼鏡等部分遮擋面部的飾物。
6、頭發不能遮住兩眼。
7、不能因容貌變化、相片變色褪色等原因,與目前容貌發生明
顯差異。
8、不能有未露出耳朵等其他難以辨別是本人的情形。
二
不合格造成審核延長
今后,在簽證審核工作中如發現不符合上述規格要求的相片,將要求更換相片并造成審核期限延長。
三
實行時間
上述規定實行日期:2017年1月23日起
韓國駐華大使館領事部
2017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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